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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零一章 有病

燉,這是一種健康的烹調方式,分兩個路數。

隔水燉和不隔水燉。

無論哪一種燉法,都耗時頗長,遠不如直接用火烤熟方便。

不過這頭蠱雕,從被馬逸仙在東南亞捕獲到如今,起碼已經在神農架生存了百年歲月。

至於它之前在東南亞生存了多久,那更是一筆糊塗賬。

別說是這種猛獸異種,就連母雞要是有兩年以上,肉都顯老,烤著吃容易塞牙。

所以燉,是最合適的烹飪方法。

其中不隔水燉,就是清燉,先大火燒開,之後撇去浮沫轉為溫火,兩三個小時即可。

但這種燉法,對付老母雞可以,對付這頭百歲以上的蠱雕,估計是不夠的。

得用隔水燉才行。

這一晚上自從“林降天劫”之後,風平浪靜。

次日天明,賀永年順著昨晚蠱雕墜落的方向跑了趟來回,把蠱雕屍體帶回來了。

之前林朔說自己欠樂華母親兩具屍首,這就是其中一具。

這是殺害樂華的元兇。

而另外一具,受害人的屍體,此刻就在大龍潭裡面,得讓人下去找。

所以山頂上的這支狩獵小隊兵分兩路。

賀永昌、賀永年這兩個賀家獵人,負責下水去摸學生的屍體。

林朔則帶著自己兩個徒弟,找地方料理這頭蠱雕。

師徒三人順著大龍潭的水系,往上游走了一段,挑了個地勢平坦的河邊,開始各忙各的。

林朔昨晚打下來的這頭刀羽蠱雕,活的歲數比較長,個兒比九州異物載上記載的要大。

本以為這東西比雞差不多大,結果一入手發現居然有二十多斤,這比鵝都大不少了。

自古以來,獵門中人在山裡狩獵成功之後,就有把獵物吃掉的傳統。

除非獵物有毒,否則基本上都會落入腸胃。

之前的幾筆買賣,獵物屍首是客戶付款的憑證,而且當時的情況也沒法吃。

千年鉤蛇那筆買賣,未來的大媳婦受了重傷,得儘快到地面上。

山閻王那筆買賣,山閻王跟未來二媳婦難分彼此。

白首至尊那筆買賣,凝脂長得太像人。

至於紅沙漠上的黑皇后,那就是一隻大蟲子。

相比而言,今天這頭蠱雕算是最合適的,吃了問題不大。

當然哪怕是二十多斤的蠱雕,這點肉也是不夠林朔塞牙縫的,也就是嚐個新鮮。

這東西除了個兒大之外,長相跟普通的雕差不太多,沒什麼太出奇的地方。

也就是腦袋上長了個角,兩寸來長,兩枚手指那麼粗。

把這個長角的腦袋先砍下來,這個不能作為食材,一是沒多少肉,二是這個腦袋按獵門的老規矩,得帶回去給苦主。

就是這東西殺了你兒子,如今已然伏誅。

去了腦袋之後,這剩下的部分,就能交給廚子料理了。

這兒的廚子,也就是周令時。

不過這東西畢竟是蠱雕,林朔還是需要特別關照兩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