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察院,大理寺,刑部。
三司這一次的效率相當高。
六部的堂官都在內閣坐等訊息,旨意一出來,三人就立刻接旨。
就近用了都察院衙門作為會審之所。
刑部尚書林聰,都察院左都御史王越,大理寺卿宋旻,奉旨主審。
錦衣衛指揮同知萬通,御馬監掌印太監梁芳坐堂旁聽。
原被告雙方為“欽差總督東廠官樣秉筆太監尚銘”,劉大夏二夫人劉蘇氏。
接著是證人,差不多整個兵部的主事,郎官,包括胥吏都擠在堂下,滿滿當當。
案情並不複雜,證人也是齊全,縱然東廠有一百張口也是難以辯駁的。
但東廠也給出了相當多的證人證詞可以證明不在場。
雙方一時相持不下。
最後三部堂主審一合計,便命令東廠所有在京檔頭全都集中到五軍都督府的校場,讓證人辯人。
尚銘此時為了配合三部堂會審,也不得不立時召集人員以供辨認,一時之間,整個五軍都督府校場擠滿了東廠檔頭和番子。
檔頭番子這些都是百姓的俗稱,實則在東廠內部,官階也是很分明的。
除總督太監之外,屬官有掌刑千戶、理刑百戶數名,稱為貼刑官。
其下設有掌班,領班,司房數十人,他為子醜寅卯十二司,管事截圓帽,著皂靴,穿褐衫。
真正執行具體事務的是役長和幹事,役長相當於隊長,即俗稱的“檔頭“,幹事便是番役,也稱為“番子”。
還有一部份是見不得光的“暗子”,這些人潛伏在民間或大臣府邸,刺探臣民私事,在職能上與錦衣衛有所重疊,但東廠更著重於錢財方面,尤其對於富戶的監視更甚,觸角遍及全國。
比如徽州富戶吳養春在黃山有眾多田地,每年收息便富得流油,但為人苛刻,其家僕與東廠勾結,告其私佔黃山,逃稅瞞報歷年所得租稅數十萬。
於是東廠大喜,將其逮至京中,活活將人拷掠至死,其妻女被逼自縊,家產盡收,連郡中諸多富戶也備受牽連而破產。
東廠以斂財為主業,諸如此類事比比皆是,因而三大恐怖組織中,東廠在民間風評最差。
原本以為經過辯認之後案情很快會水落石出,不料,諸多的證人竟然沒有發現一人嫌犯。
三主審自然以為是東廠藏私,但東廠拿出在籍黃冊,在京番子盡皆已在其中。
三主審於是令東廠交出“暗衛”驗明正身。
這就讓東廠忍無可忍了,“暗衛”是東廠立足之根本,掌握百官陰私的存在,一旦曝光,這些人今後根本不可能回到原來的位置,算是廢掉了,甚至其中一些人還會有性命之危,東廠自然是死命抗拒,絕對不會交出去的。
“諸位大人,‘暗衛’絕不可交,此乃規矩,還請大人們諒解。”尚銘不卑不亢地說道,在位子上只略一拱手,不但不起身,連彎腰也欠奉。
嚴格地說起起來,尚公公地位不在三部堂之下。
若不是皇上有令,他哪裡會在這裡受這些文官的鳥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