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禎二十年五月底,北京城。
劉衍寫給內閣的《對朝鮮國方略變動疏》送到了內閣官署,參謀部尚書陳新甲召集各部尚書召開了內閣會議,開始討論這份奏疏。
此時的陳新甲滿面紅光、中氣十足,可以說是越活越精神,幹起事情來也是幹勁十足。
此時陳新甲的聲音正在內閣官署內迴盪著:“在開戰之前,朝廷對朝鮮國的策略是滅之,在朝鮮重建漢之四郡。可是如今局勢突變,朝鮮國大將軍樸自荀突然發動政變,朝鮮政局一夜之間分崩離析,一國之內竟然出現三個國王,朝廷之前制定的對朝鮮方略已經不再合適,理應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調整。”
說到這裡,陳新甲拿起了劉衍的奏疏,語氣讚歎的說道:“閣老的這份奏疏諸位已經傳閱過了,可以用四個字來形容:高瞻遠矚!”
“閣老提出:要扶持李倧為傀儡,以朝鮮人制衡朝鮮人,將朝鮮國變為我大明的東部屏藩,將朝鮮之人力、財力、物力供應我大明,以節省大明之國力。此舉,真乃千古第一妙計。”
在座眾人也是紛紛點頭。
按照華夏中原王朝以往的做法,對於周邊藩屬國通常都是,藩屬國進貢一兩銀子,朝廷便要回饋賞賜三、五兩,甚至是十倍之利,如此才能彰顯中原王朝的大氣,讓周邊屏藩感恩戴德。
當然,歷史上在滿清之前,不論是漢唐還是大明,雖然對外豪爽,但是總體上也是以國家利益為先,一旦周邊國家有異動,歷代漢家王朝都會以實際出發,或是結交、或是聯姻、或是出兵征討,並不會像滿清那樣自居“天朝上國”,總是趕出光怪陸離的事情來。
而此番劉衍的做法則更進一步,完全將朝鮮國作為大明的“供應商”,只要大明有需要,朝鮮國就要傾盡全力付出,而大明則只需要付出甚少的成本。
財政部尚書嶽明說道:“按照閣老的方略,我看朝廷完全可以將遼東重建的部分開支拋給朝鮮國,等王師平定朝鮮之後,便向朝鮮國攤派。”
商務部尚書宋功明也說道:“而且還可以讓朝鮮國開放商埠,朝鮮國必須允許大明商賈在朝鮮國任意經商,而且不得向大明商賈徵稅等等,我商務部可以拿出一份具體的細則來。”
有了嶽明和宋功明開頭,其餘各部尚書也開始順著這個思路暢所欲言。
這場會議持續了一個多時辰,最後經過陳新甲的總結,眾人拿出了一份“內閣意見”來。
在內閣眾人看來,將來朝鮮國平定之後,必須要按照內閣拿出的這份意見來執行,如此大明發動的這場戰事才算是勝利。
如果此時劉衍看到這份“內閣意見”的話,肯定會大為吃驚,這份所謂的意見完全是一份“條約”,而且還是一份不平等條約。
例如:大明商賈可自行到朝鮮國各地經商,朝鮮國不得向其徵收稅賦、徭役,大明商賈不受朝鮮國律法的約束,如有犯罪,需移交大明處置,朝鮮國不得處理。
又比如:大明有權在朝鮮國各地駐軍,兵馬開支由朝鮮國支付,駐軍營壘周圍,朝鮮官民人等不得居住、逗留等等。
眾人商議妥當之後,便由陳新甲帶著這份“意見”來到宮中御書房,向崇禎帝稟報。
此時太子朱慈烺也在御書房內侍奉,正在向崇禎帝談起自己隨軍出戰遼東的事情。
陳新甲進入御書房之後,便先後向崇禎帝、太子朱慈烺行禮。
“陳尚書請起,賜座!”
“謝陛下!”
隨後陳新甲便將內閣擬定的“意見”呈報給崇禎帝,說道:“陛下,這份方略是根據劉閣老的最新意見,由內閣重新擬定的,請陛下過目硃批。”
崇禎帝看過之後,便將“意見”遞給了太子朱慈烺,說道:“太子也看看吧。”
太子朱慈烺恭敬的接過來,看完之後,便對陳新甲問道:“內閣擬定了這麼多的條件,是不是太苛刻了,朝鮮國方面會答應?”
陳新甲說道:“太子放心,如今朝鮮國王李倧已經被趕出了漢城,如果沒有閣老率領大軍的扶持,別說是王位了,性命都難保。所以此時我大明提出什麼條件,李倧都會同意的。”
“那如何保證戰後朝鮮國一定會執行?”
“駐軍!”
陳新甲說道:“劉閣老此番改變對朝鮮國的方略,其中最重要的一點就是要在朝鮮國駐軍,並且逼迫朝鮮國與大明通商。”
“朝鮮國高麗參、皮貨等都是上等,而且朝鮮還有金礦、銀礦,我大明商賈可以在朝鮮獲得大利,朝廷也可以獲得不少的稅收。”
“有了駐軍在,朝鮮國不敢毀約,所以殿下請放心。”
朱慈烺若有所思的點了點頭,這時崇禎帝說道:“在他國駐軍,而且還是我大明的屏藩,是不是有以大欺小之嫌,傳出去有損我大明國威,此舉朕以為不妥。”
太子朱慈烺想要說什麼,但是卻組織不起語言,猶豫著沒有說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