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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5章 刑拘高鴻翔

第45章刑拘高鴻翔

畢竟高鴻翔是李葒的外公,又缺乏真正的犯罪證據,韓風挨拳後猶豫了一天,但到第二天的臨下班前,還是下定決心去跟隊長羅維衛彙報。汪天力看見了,就說師傅我也去,韓風說也好,有些問題你補充補充。

彙報內容單為李立光、高鴻翔。

韓風在隊長辦公室的白板上畫了張圖,在人物關係上演示著:

高鴻翔:事實是直接給梁偉達送了香菸,香菸有毒證據是國家防恐防毒局的技術檢測報告、中煙公司香菸編碼、高鴻翔自己承認、計程車司機人證、梁偉達人證、桂香公寓保安員人證)。梁偉達接受了高鴻翔的香菸,但沒有吸食,安然無恙,逃過一劫。另外兩死者彭一和餘向陽吸食了高鴻翔的香菸,於當晚,即二0三二年十月九日——農曆九月初六日的凌晨三點左右死亡。

結論是高鴻翔有夥同他人投毒或直接投毒的時間、事實,但缺乏殺人動機、毒品來源、投毒載體名貴香菸)來源。

李立光:事實是李立光曾經聲言要送煙給梁偉達,李立光人得霍亂不能行動後香菸送達由高鴻翔代替完成證據是國家防恐防毒局的技術檢測報告、中煙公司香菸編碼、李立光坐高鐵火車記錄、李立光高鐵站安檢記錄、梁偉達人證、高鴻翔人證、沈芳芳人證、貓城中級法醫退休法官曹坤人證、貓城南方特區報社甄社長人證、梁偉達公司員工兩人以上人證、醫院護士人證)。香菸送達完成後,梁偉達沒有吸食,安然無恙,逃過一劫。然而,另外兩死者彭一和餘向陽吸食了高鴻翔的香菸,於當晚,即即二0三二年十月九日——農曆九月初六日的凌晨三點左右死亡。

結論是李立光有他人協助投毒的投毒載體名貴香菸)的事實、殺人動機,但缺乏投毒時間、毒品來源。

李立光人已死亡,無法再行調查和刑事責任追究。

羅維衛一邊閉目思考,一邊不時瞄一眼韓風的演示。等韓風彙報結束了,才猛然睜開眼,站起身,幾乎搶過黑水筆,將李立光名字及所有內容畫上叉叉,然後在高鴻翔名字上打一個大大的勾,看著韓風道:

“是不是建議對他進行刑事拘留?”又說:“或逮捕?”

汪天力大吃一驚,還不等師傅說話,立刻叫了起來:“羅隊,高鴻翔作案條件和作案動機,都不具備……”

韓風手一伸,制止住了汪天力要往下說的話。

羅隊不悅地掃汪天力一眼,沒有回應,只是雙目盯著韓風,等待著他的表態。小汪是韓風的徒弟,對菜鳥的話他可以置之不理,但韓風的一言一行卻至關重要,不能不重視。

從證據鏈的建立來看,即便李立光還在人世,也不完善,何況現在要拘留的是替李立光傳送毒品的高鴻翔。

當然,這個所謂拘留也或許是隊長羅維衛在考驗韓風,考證他們師徒的辦案能力,邏輯分析能力,和證據的完善與把控能力。

韓風用眼瞪著汪天力,又朝羅隊點頭表示讓他思考一分鐘。

真的就那麼短暫的一分鐘,韓風慢慢抬起頭,快速表態道:“羅隊,我覺得條件不成熟,證據鏈不齊全,不建議刑事拘留,更不建議申請檢察院逮捕。甚至,都不建議向局長彙報。”

“怎麼?”羅隊帶著幾分嘲諷道,“聽天力講,他一拳把你打倒在醫院的地上,極其囂張,你還替他說話,你不想判案了?”

隊長的話有幾份瞧不起屬下,但基本上還是事實。韓風便瞪眼汪天力說:“你還講點信譽不?說了不要告訴大家!”

汪天力委屈地:“我既不想師傅您捱打,也不想刑拘高鴻翔。再說,這不是信譽問題,是原則問題。”

韓風鼻子裡“哼”了一聲,而後笑著對隊長說:“以當時的生氣,還真想拘留他。而且,他在香菸編碼、李立光從貓城帶煙、梁偉達人證的事實面前,也死不承認‘香天下·尊享’香菸是李立光帶給他的,我承認,光憑這個也可以拘留他。但仔細想想,雄雌一體的雄性部分毒素是怎麼來的,他又是怎麼輸入到香菸裡面去的,香菸的指紋又是怎麼失去的,這方面缺乏人證和物證,以及他自己的認罪證據,拘不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