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個人都要過一生,在稀鬆平常的生活裡,在柴米油鹽的歲月中,將生命耗盡,可是這樣的一生如果有一個愛的人相伴,平淡的生活也會五光十色,因為他的眼神,他的觸碰,一句話,一點情意,生活便會柔情萬種。
鍾雪希望陪伴自己走過這一生的人是張邵揚,而且,毋庸置疑,一定是他。他們如此契合,她傻,他卻憐愛,他總是喜歡摸著她的腦袋笑:“你怎麼這麼可愛,我真的拿你沒有辦法。”
可是關於初吻,這是一個令人苦惱的話題,她不知道該如何和張邵揚說。
自從那年寒假,她和夏軍在月亮河散步歸來,夏軍對她的喜歡便一發不可收拾,他一直想讓她做他的女朋友,“鍾雪,我很喜歡你,在你之前我從來沒有那麼喜歡過一個人。你知道嗎?我們班一個女同學,就住你家附近,她給我寫了好幾封情書,我都拒絕了她。”
“為什麼要拒絕,你應該答應啊。”鍾雪很不屑一顧,她討厭他用這樣的方式逼迫她。況且她覺得自己年紀小,不能擔任女朋友這樣的角色,或者他不是對的人,沒法讓她開口答應什麼。
“我不喜歡她,我答應她什麼?我喜歡的是你,在你初二那年我就喜歡你,在我遇見你的那一天我就喜歡你,可那時我們都太小,我當時就想等你長大一點再追求你,我一直都在等你。”
“可是我並不喜歡你。”
“沒關係,我可以等你喜歡我,我可以一直等你。”
喜歡一個人還真的是一件稍微有一點不情願就不行的事情,她可以和他一起看天,看月,看雪景,可以接受他的情書和早餐,可以收穫一份感動與溫情,但是無論如何,一提及喜歡,似乎就有些勉強。
但是夏軍不管,他執拗的認為,她願意靠近他,至少說明不討厭吧,那男追女,隔座山,只要臉皮厚,鐵杵磨成針。按說夏軍也不是那種讓人討厭的模樣,或許還挺討女生喜歡,就鍾雪知道的,好像就有好幾個女生對他暗送情波,但他也都一笑而過,偏偏對鍾雪情有獨鍾。
也不知是應了那句得不到的總是蠢蠢欲動,還是她真的讓他動了心。
為此他大費周章,發動自己所有的朋友來做說客,讓鍾雪答應他的請求,說他如何優秀,如何好。
愛情,愛情不是商品,哪有上門推銷這一說,無論如何,她有些猶豫,糾結,感動,怎麼樣也好,就是下定不了決心答應,是少了一份心動,神秘感,還是什麼?也說不好,總之她一直在拒絕。
於是夏軍瘋了,那是雨夜,鍾雪在上晚自習,晚上九點,晚自習的下課鈴敲響起,她一襲白裙,撐著一把花傘走在了回家的路上,穿過前面的路口,她即將到家,這是個偏僻的小巷,不知道夏軍怎麼突然衝了出來,他二話不說,上前抱住鍾雪,突如其來的親吻,粗暴而狂野,鍾雪都沒有弄清發生了什麼,手裡的傘已經落地,頭髮已經淋溼,難道這就是所謂的初吻?
她用盡所有的力氣推開他,眼淚和著雨水奪眶而出,“夏軍,你幹什麼?你瘋了嗎?”
“是,我瘋了,我愛你愛的發瘋。”
鍾雪掩面痛哭,轉身要走,他卻拉住了她,“做我女朋友好嗎?”
“做夢,我會永遠討厭你。”鍾雪拿起地上的傘,匆匆消失在雨夜的慕色中。
那年鍾雪在讀高一的下學期,她還不會上網,不認識張邵揚,她一向坦誠,如今卻有些不知所措,這件事要不要告訴邵揚,戀人之間應該是坦誠,還是保留一些私密,將美好完整的展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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