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人,兩臺車。
夏雨帶人開著車在前面領路,魏可等人跟在後面。
景西市。
魏可帶著的這幾個人,雖然是從那措山裡出來,卻都見過世面,就連年齡最小的小猴,也是在春川街道上混過,不至於真的像個普通山民,看到什麼都稀奇。
景西,說起來是個地級市,但地處邊境,又是山區,城市的規模還真不大,與春川相當。
國人託人辦事兒,必走的程式就是吃飯,魏可也不例外。
景西飯店。
有了夏雨親自出面,那位做生意的朋友,很賣力地把自己的獄警親戚帶了過來,是個二十多歲的年輕人,姓錢,因為彼此的關係不熟,就稱呼錢警官。
“哎!我們那監獄在山區,條件艱苦。朋友是不是有家裡人在文慧山?別的不敢說,平常照顧照顧,我小錢絕對能幫上忙!不過,要是太難的事兒,我一個小獄警,也沒那大的權!”
錢警官也是個有眼力勁的。
什麼人非得託關係,請他吃飯?
那還用問,肯定是有親戚朋友犯了事,在文慧山監獄裡服刑,託他照顧來了。
“錢警官,的確是有個朋友在文慧山,想託錢警官幫點小忙,也就是方便的時候照顧一下。咱們先吃飯,反正事兒不大,咱等吃完了再聊!”
託人辦事兒,哪怕你再急,也不能開口就提要求。
所謂酒桌上好辦事,那也必須先聯絡感情,等雙方熟絡了,難辦的事兒,或許也有轉機。
聽到魏可這樣說,錢警官就把提著的心暫時放下了。
事兒不大!幫點小忙!
話說,幹獄警的也是人,誰沒個三五朋友,兩三親戚,平時免不了有人託關係找過來,這種事也不是一回兩回了,只要不違反紀律,還真不算大事。
再者說,一個普通獄警,你就算讓他貪贓枉法,他也沒那樣權!
魏可這邊除了介紹人夏雨,一共是四個人。
領頭的魏可,長相有點兇,一側腦袋上還纏著紗布,再看身邊跟著的保鏢,身上也透著兇悍之氣,一看就是個不好惹的,至少不是尋常人。
好在還有另外兩個人。
宋石坤長相文縐縐的,小猴是個半大孩子。
魏可給自己編造的身份,是在康坪做小買賣的,是夏雨的朋友。
他這次來景西,是陪著自己老叔過來的,也就是宋石坤,而小猴是他們家的親戚,跟出來玩的。
這麼一介紹,錢警官頓時放心多了。
也就是說,宋石坤才是主角,其他人都是來幫忙的,而宋石坤也及時挑明瞭一點自己的身份,以前在部隊裡做事,是文職,如此一來,就徹底讓錢警官放鬆了警惕。
部隊裡的文職幹部,至少不能是壞人!
於是乎,這頓飯吃的很爽快。
剛子很意外地成為主角,他以前在外面闖蕩的時候,飯局經歷的多,見什麼人說什麼話,比魏可等人會拉關係,再者說,他走南闖北,說話一套一套的,經常把錢警官逗得哈哈笑。
一個在山區監獄裡工作的年輕人,要論見多識廣,哪裡能是剛子的對手?
一頓飯沒吃完,剛子和錢警官成了好朋友。
酒過三巡,飯吃的差不多了,夏雨藉故把那個做生意的朋友拉走,只留下了魏可四人與錢警官。
該談正事兒了!
“魏老闆,你們那朋友叫什麼名?犯的什麼事兒?”
“他叫張三刀。”
“啊!?”
錢警官頓時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