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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Great Day

第64章 great day

在亞米特蘭有一句俚語。

叫做“敢跳搖擺舞?吃警官一斧!”

如果你的記性夠好,應該還記得搖擺舞這種窮人的娛樂活動。

在亞米特蘭,跳搖擺舞是罪過,要上鞭刑。

如果放到戰爭年代,比如現在徵兵出戰的緊張時期,亞米特蘭境內會編出軍人警察,為軍民整頓風紀,保持戰時意識形態的絕對純淨。

任何娛樂有關的——比如平民喜歡的搖擺舞、臼米節、麥酒會和春冬兩祭。都會受到軍人警察的盤查。

憲兵隊會闖進平民的起居室,搜查與活動相關的證據,用斧頭砍斷罪犯的一根尾指,使他傷殘,將傷殘的罪犯以殘廢為理由,清出優質勞動力的群體。緊接著,將他列為劣質勞動力,押到集中營進行體力活動,比如為戰爭修築鐵路與防禦工事。

要問這些平民犯了什麼罪?

為什麼跳舞也能成為罪名?

原因在之前就說過了。

亞米特蘭是屬於貴族老爺的國家。

在貴族階級的利益面前,在少部分人眼裡,這些賤民的娛樂活動是粗俗的,低賤而難登大雅之堂的。

而且整個西大陸上最簡單的娛樂活動就是搖擺舞。

不論敵人、友人、工人、農民都會跳這種舞蹈。

它是另一種語言,列儂或米特蘭人都會說的肢體語言,是另一種交流方式。

如果一個賤民有閒餘的功夫去娛樂,那麼代表這個賤民還不夠忙碌,工作還不夠多,剩餘價值還未壓榨乾淨,需要更狠厲的鞭子來抽打他。

有功夫釀酒跳舞祭祀天神,這已經是貴族眼中的“奢侈浪費”。

賤民的“奢侈浪費”,是貴族眼裡的“盜竊”行為。

所以不難想象,在戰爭年代,在憲兵隊眼中,連跳舞也會變成犯罪行為。

俗話說,哪裡有壓迫,哪裡就有反抗。

原諒我用這種敘事方式來向你闡述這個故事。

它的運鏡可能複雜了些,需要調動一些腦細胞去理解,去思考。

但生命在於運動,大腦運動也算其中一環。

我想在這個資訊和物質全靠推送的年代,你已經被各種欄目和廣告喂得夠飽了。

來到室外,來到心理舒適區之外。

來試試自己的能耐吧。

我把財寶都留在那裡了!

……

……

在亞米特蘭的國都,漫山遍野盛開野櫻花的地方。

它就叫櫻花城。

在一間酒吧門前,貼著這麼一張招牌。

——它就叫“我把財寶都留在那裡了!”

憲兵隊的軍官們招搖過市,牽著兇惡的警犬張揚地路過菜場集市,手中抱著搶來的酒肉和番茄。

和列儂的憲兵隊差不多,在亞米特蘭,這種軍人警察手中握著特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