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涵一早進公司,看到徐之鵬的工位已經空了。
正常來講,他應該做到月底正式離職,只是因為之前還攢了好些天年假,正好補上了。
舒涵跟同事們打了個招呼,便直接往人事部去了。
“小舒,你可回來了啊。”
人事部的老師看到她,先是驚訝,隨後鬆了一口氣。
因為舒涵之前對公司擺出的態度很明顯,拒不接受“行賄”這樣莫須有的罪名。如果公司堅決要非法解除勞動合同,賠償是絕對不能省的。
這種事,對於一線執行的人事部來說,還是有點小頭痛的。
尤其是舒涵這陣子一直在病假,也沒有主動過來談判的意思。
人事部數著日子算著時間,準備接下來就把解聘通知發到她的郵箱裡,所以今天看到舒涵主動來找她們,態度當然很積極。
“小舒,身體好點沒?我們正準備這幾天過去看你呢。”
“任老師。”
舒涵微微一笑:“有空麼,咱們談談吧。”
會議室裡,人事負責人帶著一個行政助理坐在舒涵面前,掀開早已準備好的制式檔案。
“小舒,你也是老員工了,你清楚咱們公司的規章制度,這種事弄出來,對誰的影響都不好。你看,如果你願意主動把這個辭職書籤了的話——”
“任老師,咱們說正題行麼?”
舒涵看也沒看這份擬好的辭職書,這種騙剛畢業大學生的話術,在她這裡可行不通。
“首先公司並沒有任何證據證明我行賄,我利用自己的人脈和資源為公司拉來餘總這個合作方,期間也沒有任何違法違規的操作。現在不管餘總是因為什麼撤資,有義務查清因由的是公司,而不是我這個職員。”
“其次,如果公司強制要求我離職,我不但有權要求2N的賠償,甚至我還有權利要求合同繼續履行,直至我明年六月合同期滿,公司才可以選擇以N+1賠付補償後,不再續約。”
“再次,我希望任老師能跟方總轉達一下我的訴求。如果在規定期限內,我能完成餘總同比例標的的業績,是否可以彌補這次事件給公司造成的損失?”
“最後,如果我能超額完成,不但我自己要求留下,我希望徐總也能留下。”
簡單而言,讓她主動辭職不可能,想她走,至少賠付她十個月的月平均工資,總計二十七萬八千。
或者,公司可以給她一個機會,把餘總這筆跑單給追回來。
追不回來,就拉回同等金額單子。
舒涵在辦公室裡等了四十多分鐘,人事部老師回來。
說是已經把她的訴求向上反映了,總經理同意她的要求,一個月為期,想辦法拉回之前餘總專案等額的業績單。
“這一個月,公司只會給你基本工資。完成,以前的事一筆勾銷,你和徐之鵬都不用走。如果完不成,那很抱歉,你主動辭職,拿不到任何賠償。”
舒涵跟公司籤“對賭”的事,只花了兩個小時就在公司裡不脛而走。
甚至就連遠在海邊度假的大佬徐都知道訊息了,一個電話堵過來,把舒涵劈頭蓋臉罵了一頓。
“我聽他們說你傷腦袋了,是不是裝傻了?”
“跟你說讓你把賠償拿好了走人,你在這待五年了,咬死跟他們要10倍年限,也能有個小三十萬了。回頭再找個工作不香麼?”
“你說你舒涵,我說你什麼好!我,我的事用你操心啊?”
徐之鵬不傻,他知道舒涵最後提出的那個條件是為了什麼。
離開明諮,她的損失跟徐之鵬比起來,可太小兒科了。
“徐總,你聽我說。”
舒涵沉了口氣,緩緩的,思路卻很清晰。
“我之前轉到業務部,一年五筆單子,有四筆都是陳明韜的人脈幫我牽的。說是拿了賠償再去找新的工作,但我到底有沒有能力做好,我是不敢誇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