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發在屋子裡面為王成功留了一個字條。
他說自己要把車開走不回來了,然後的話,這個房子就送給王成功,算是買車的錢。
其實這麼來說的話,王成功是大賺的,因為這一個房子至少也能賣個一百五十多萬,但是他這輛車就只值一百萬左右。
當然,王成功會怎麼想常發並不清楚,不過他沒有鎖家裡的門,直接就離開了,紙條就在門的背後。
這次是五個人坐車,車子裡面的空間就寬敞了很多,至少不用讓李英傑坐在後備箱裡了。
後備箱也沒有位置讓他坐了,裡面放滿了幾人為路途上準備的東西,以及一大麻袋的錢。
這次是常發開車,雖然陳忠正和陳晨他們全都會開車,但是常發覺得這種情況下還是她自己開著車最好。
一會兒他們就要抵達荒野上了,荒野上的情況肯定和護衛城裡面的道路是完全不一樣的,常發覺得到時候需要有一些決斷,因為開車的時候也是有可能遇到危險的。
尋常路況比較好的話,車速可以開到一百多碼,甚至是開到二百碼,但到了荒野上,很多地方都沒有路,想開的快了也是不行的。
萬一有一些危險的動物來追襲他們的話,像狼群或者是比較大型的動物,它們跑起來說不定車速根本就甩不開。
所以常發覺得自己開著車還能靠著比較敏銳的視力,聽覺以及反應速度爭取一些東西。
他們從護衛城的大門裡開車出來,王成功目送他們,甚至還微笑著朝他們擺手。
他大概覺得常發真的只是出來遊玩一下,因為沒道理他會離開的,房子什麼的都在這裡,而且常發現在這個副隊長當的也非常輕鬆,每天帶著隊伍集訓一番,看著他們集訓,喝喝茶,看看報紙。
而且工資還很高,每月都能固定的拿十萬塊錢的收入,等年終的時候還有福利,月末還發各種各樣的福利。
至少王成功按照自己的想法推斷,他覺得常發留在這裡是完全可以的,畢竟他之前是在集鎮上生活,現在突然到了城裡面肯定不一般。
而常發也笑著衝他揮了揮手,然後把手伸回了車窗內,抓住方向盤,踩起了油門。
車子很快就駛離了城牆上眾人的視線,在集鎮裡面七拐八拐,沿著儘可能好走的道路走到了集鎮的最外邊。
越往外圍走,居住的人越少,到了最外邊,這裡零零散散有一些窩棚或者是茅草屋蓋著,這裡這裡面居住的人都很危險,因為外面如果有什麼威脅來臨的話,他們會首當其衝。
這裡的人看見車子駛過來,都嚇得趕緊朝一旁躲避,在他們的印象裡,開車出來的人大多都配著槍,他們這些人是不可能能搶劫這些開車的人的,而且還要儘可能的躲避,不能阻擋了他們的路。
常發順利地開著車子從集鎮走進了荒野中。其實在荒野的最外圍,除了零零散散的窩棚,就是幾個比較大型的工廠。
這裡有一個水泥廠,有一個發電廠,還有一個磚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