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元符二年1099年),前知保州、西上閣門副使張赴罰銅十斤,展三年磨勘,以不覺察婦人阿劉等出入北界故也。
同時在仁宗時期,朝廷還特意釋出了禁邊令,禁止士人遊邊。
如慶曆元年1041年),上封者言。
“近有停閒、丁憂、不及第人多遊邊。停閒者不思己過,致犯律法。”
“丁憂者不執親喪,唯務經營謁託。不及第者不言文理訛謬,無由進取。”
“凡得聚集,例生怨謗。況國家未宗,宜杜絕此輩,望降指揮三路都轉運司轄下州縣常切覺察,無令聚集,非土居者,悉禁遊邊。”
因為慶曆初年,正逢北宋與西夏用兵之際,在這種敏感時期,如果放任“停閒、丁憂、不及第人”這類具有一定文化水平,可能詳悉朝中和境內虛實利害之人遊歷邊郡,聚首誹謗,萬一為敵方所招誘,導致國政機要情報的洩漏,將對邊境安全產生極大的隱患。
故此,趙禎才釋出禁邊令,禁止士人遊邊。
而且為了防止間諜潛入本國,宋朝很重視對北來人員的限制。
像是天聖六年1028年),詔河北緣邊安撫司,契丹歸明人嘗授偽官者勿留。
以及嘉佑五年1060年),詔河北兩地供輸人輒過黃河南者,以違制論。
初,邊臣言,兩地供輸人,舊條私出本州界並坐徒,後仍更從杖,恐漸入近南州軍刺事,難以辯奸詐,故復著此條。
遼國間諜常以宗教身份潛入宋朝刺探情報,故宋朝政府專門下令限制沿邊寺院對雲遊僧人的收留。
大中祥符六年1013年),令河北緣邊寺院,不得留契丹界人為行者。
至和元年1054年),詔代州五臺山諸寺收童行者,非有人保任,毋得系籍。
時雄州言契丹遣蔚、應、武、朔等州人來五臺山出家,以刺探邊事,故條約之。
在在景佑三年1036),朝廷還特意“置代州五臺山勾當寺務司及真容院兼興善鎮煙火巡檢事,京朝官、使臣各一員”。
這實際上就是宋朝政府專門針對僧侶間諜而設定的反間機構。
除了這些防範措施外,宋朝還對邊防軍機圖書發行與流通加以限制。
因為書籍是資訊的主要載體,其所載資訊包羅永珍,難免不會涉及到有關國家機密的政治、經濟、軍事資訊,而這一方面正是敵對國想方設法所要得到的重要情報。
因此,涉及到邊機的圖書除了作為商品流入外邦外,周邊國家也都利用一切機會蒐集此類圖書。
如夏人為了買書,多次以策馬數十匹作為酬值。
遼使也利用出使機會在東京與宋朝商人“私相貿易”。
使宋朝涉及邊機軍事的圖書大量流入境外。
故如何完善邊防圖書與情報的控制制度,防止機密外洩,成為宋朝反間諜工作的重要內容。
邊防政治、軍事情報的外洩直接關係到戰爭的勝敗、邊防的穩定、國家的安全,對此,兩宋政府多次下詔,頒佈禁書令。
而北宋時期所禁圖書的型別重點在於士大夫的文集。
因為宋朝以崇儒右文而著稱。
士大夫享有的社會、政治地位之高,是其他時期所無法比擬的。
這也相應的激發了士大夫的參政熱情,他們的憂國憂民之心,拳拳報國之志隨時隨地體現在他們的言行之中,這一思想也理所當然的流露在文集之中。
因此,士大夫的文集中多有其政治見解的直接表露,內容或往往涉及到國家機密,如果輸入境外,很可能成為國家安全的隱患。史載,“北戎和好以來
澶淵之盟),歲遣人使不絕,及雄州榷場,商旅往來,因此將皇朝臣僚著撰文集印本傳佈往彼,其中多有論說朝廷防遏邊鄙機宜事件……”。
大量內容涉及邊防軍機的書籍源源不斷的流入夏、遼境內,引起了宋朝君臣的高度重視。
歐陽修就曾對此問題提出過擔憂,“臣竊見京城近有雕印文集二十卷,名為《宋文》者,多是當今議論時政之言。其首篇是富弼往年讓官表,其間陳北虜事宜甚多,詳其語言,不可流佈。而雕印之人不知事體,竊恐流佈漸廣,傳入虜中,大於朝廷不便”。
蘇轍也曾指出:“本朝民間開版印行文字,臣等竊料北朝無所不有……其間臣僚章疏及士子策論,言朝廷得失、軍國利害,蓋不為少。兼小民愚陋,惟利是視,印行戲褻之語,無所不至。若使盡得流傳北界,上則洩露機密,下則取笑夷狄,皆極為不便。”
故此,北宋政府頻頻下達禁書之令,嚴禁相關圖書外流。
景德三年1006年),詔:“民以書籍赴緣邊榷場博易者,自非九經書疏,悉禁之。違者案罪,其書沒官。”
甚至天聖五年1027年),詔民間摹印文字,並上有司,候委官看祥,方定鏤板。
初,上封者言契丹通和,河北緣邊榷場商人往來,多以本朝臣僚文集傳鬻境外,其間載朝廷得失,或經制邊事,深為未便,故禁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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