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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三章【那我是野比大雄啊?】

“梁坤,梁坤同學在嗎?”

古代漢語課上,老師點了梁坤的名字讓他回答問題,叫了兩遍沒人答應。

三個舍友不敢冒充梁坤回答問題,他在學校裡太有名,老師們都認識。只要舍友站起來,謊言就會被拆穿。

“看來梁坤同學這次沒有走神,因為他直接曠課了。在這裡我想說幾句,大家不能認為上了燕大就輕鬆了,不能向梁坤學習。即使高考狀元,平時也必需認真聽課,這樣你們才能真正學到知識,而不是隻為了應付期末考試……”

不只是教古代漢語這位,好幾名老師都盯上了梁坤,發現他上課不專心。因為他名氣大,很多老師都喜歡找他回答問題,梁坤走神寫時當然回答不上來,讓老師們很失望。

華文系倒是有不少學生為此感到開心,彷彿差距一下子抹平了。狀元有什麼了不起?天才又怎樣?他不好好學習,不掛科就不錯了,畢業後找工作未必就比別人強。

一些人圍繞著梁坤竊竊私語。

“輔導員估計快找他了,他開學以來就沒好好上過課,聽說最近一直在練嗩吶、笛子,想參加市裡的器樂比賽。”

“他練樂器就是玩玩吧,天天和女朋友約會才是真的,我見過她女朋友,挺高挺漂亮,不是咱們學校的。”

“我聽說他準備搬出去和女朋友同居,房子是法國留學生介紹的。他們還經常和中戲的學生混在一起,他心思真沒在學習上。”

“我現在理解為什麼高中時沒人相信他學習好了,他高中時可能也這樣,到期末他如果考的很好,那就太刺激人了。”

梁坤最近不學習,為了儘快交稿、出版,他兩天沒上課。他待在康斯坦丁的宿舍裡,閉關把《對不起我愛你》全部輸入了電腦,發到了出版社指定的郵箱。

在打字時,他展現出了驚人的手速,令康斯坦丁和三個舍友歎為觀止。

現在他這速度去找個錄入員的工作,一面試就合格。

普通人的打字速度是每分鐘5080字,一般的打字員打字速度是每分鐘160字以上,打字員的最高打字速度是每分鐘200字以上,有的達到300多字,超過人說話的速度。法院裡的速記員即屬此類,這樣的人才是社會很需要的。

在朋友們看來,梁坤不經常上網,他用鍵盤打字速度在每分鐘150200字之間是個奇蹟,而且他打的錯字還不多。

這個時期打字快的人的確不常見。未來用鍵盤“盲打”是幾乎所有年輕人都有的能力。人們家裡都有電腦,常用交友軟體和網友們聊天,無他,手熟爾。

梁坤這種沒應酬,不工作就宅在家裡當“鍵盤俠”的人,鍵盤上的字母早磨光了。他在打字寫東西時,都不知道字是怎麼打出來的。他腦子裡只要想一著段話,手就會不自覺的行動,然後就搞定了。

稿子完成後,徐珍珍、康斯坦丁、梁爽等人都建議他取一個筆名,備註介紹說是他。

這是文人的習慣,為了顯示藝術性,現實生活中的名字有時候不夠符合藝術家心中理想的標準。那些喜歡噴人,或寫的東西比較有爭議的作者,更需要筆名。

以魯迅為例,其一生有好幾個的筆名,讓人眼花繚亂,分不清東南西北。魯迅的這些小馬甲或者說筆名,除了可以肆意噴人以外,還可以隱藏其真實身份,確保安全。

當年杭州警察廳派發過拘捕令,上面寫著“抓捕要犯周樹人”。魯迅先生面對特務們微微一笑:“抓捕周樹人和我魯迅有什麼關係啊?”壞人們頓時無力反駁,紛紛退散。

有筆名的人就是這麼牛,我魯迅每天都在刀尖上跳舞……

不過大家幫忙想的筆名都是讓讀者不好記的,有文學氣息卻看起來很娘那種,梁坤不喜歡。他最終決定還是用真名上了,“梁坤”這個名字就有筆名的感覺,他“靚坤”的外號在燕大都深入人心了。

他其實有一個很喜歡的筆名,叫做“兔來割草”,是“吐了個槽”的意思,很容易被讀者們記住。但在平行世界,這是閱文集團一個撲街網文作者的筆名。

像坤哥這麼有牌面的人,要是用個撲街使用多年的筆名,會顯得有點太LOW了,不行。

電子版完成後,孫睿和梁爽也看了內容,順便幫梁坤檢查了錯別字,力求萬無一失。

除了交稿以外,梁坤還多發給出版社一些東西。關於他自己的介紹,關於作品賣點和讀者定位,關於市場推廣的一點想法,以及重要情節的插畫。

徐珍珍有練了很久的才能,她給畫了一些精美的插畫。把她認為經典的情節,一些喜歡的畫面畫了出來。

這屬於一個加分項,當初金庸就有插畫。雖然以現代的眼光看,人物的造型和服裝有些土氣,在那個時代可是非常新潮的。

既然《對不起我愛你》裡有不少讓人印象深刻的經典情節,徐珍珍希望在出版時也能有插畫,做的更精緻一些。

她的漫畫水準比較高,從小就喜歡畫畫,初中時日漫俊男美女就已經畫的很好了。她給梁坤的插畫,是日漫《惡魔在身邊》那種風格,有爆炸頭,也有大長腿,人物身材高挑。

梁坤也提了一點意見,主要是造型方面,唐樂樂的花毛衣,雪地靴。兩人蹲在垃圾桶邊的經典一幕必需要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