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過一個多小時的交談,朱思明滿意地離開了西餐廳。
與劉罡一同進入布加迪車中。
“那個林辰,真是陰險啊!”
“居然讓所有人簽訂了保密協議和同業禁止協議,單單是挖這兩個人,就要花60萬!”劉罡抱怨道。
六十萬之中,四十萬是違約金。
另外,還有給宋哲和段興江各自十萬元的簽字費。
除此之外,段興江還要求與明投公司簽訂一份長期協議,每年的工資收入不少於25萬元。
一想到這些,雖然錢不是劉罡的,也覺得心疼。
“無妨!”
“挖他們,是為了要瓦解林辰團隊的信心!連核心營銷人員都被我們挖來了,到時候等我們網站一上線,來一波免費促銷.....”
“他那個公司也就土崩瓦解了!”
朱思明淡淡說道。
他倒是覺得無所謂。
不就是六十萬?
姐姐朱明妍答應給他五千萬,只要能把林辰打垮,這點兒付出,是值得的。
一腳油門踩下,轟然駛離而去。
.......
翌日中午,南苑公寓173愛團網的辦公室內,林辰、陳琳芳、段興江三個人面色都很嚴肅。
特別是,林辰。
聽到段興江提出的辭呈,林辰靜默了許久。
雖然,他早已經預料到,朱思明遲早會開始挖人。
但是,他卻萬萬沒想到,第一個被挖走的是他視為左膀右臂的段興江。
按照林辰的計劃。
不久之後,隨著公司的逐步壯大,管理層調整勢在必行,而最有可能被提拔為副總的人選,就是段興江。
一方面,他是大四學生,即將畢業,時間上有充足的保障。
另一方面,他也足夠成熟,而且在未來擴張過程中,作為營銷主管的他,發揮的作用必然是中流砥柱。
可惜,一切都從今天改變。
“興江,既然你已經做出了決定!”
“琳芳,給他辦理手續吧!”
林辰猶豫了許久,終於站起身來,拍板釘釘地說道。
他正要離開,段興江也站了起來。
“我會支付違約金!”
“按照合同的約定,三十萬,一分不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