阮小憐:“……”我做錯了什麼嗎?
這場鬧劇,最後明殊雖然解釋清楚了,但崔瑜慧女士看明殊和阮小憐的表情那叫一個詭異。
防止崔瑜慧女士再腦補什麼奇怪的東西,明殊將阮小憐送了回去。
說到做到,當天明殊就讓人給封蘅送了兩百萬支票過去。
收到支票的封蘅,據說愣了足足十幾秒。
讓他媽欺負朕的小廚娘!
活該!
明殊在酒吧待著看那些照片,有一些是照片,明殊一張一張放大的看。
但這些都是受害者的遺物,警方也翻來覆去的看過。
就在她準備放棄的時候,手指突然頓住,隨後快速放大,這是……
明殊返回去看拍的是誰的東西。
喬韻兩個字格外醒目。
喬韻的遺物?
可是原主記憶中,為什麼從來沒見過這個?
那是一對耳釘,不可能是喬韻自己買的,她不管買什麼,都會給原主帶一份,就算顏色不同,款式也絕對是一樣。
所以只有可能是誰送的……
然而親朋好友,送也是送雙份……
明殊直接去警局,要求檢視她姐姐的遺物。
那些東西雖然是證物,但也是遺物,再走點關係,明殊最終見到那些東西。
每一樣都用證物袋裝著,明殊找出那對耳釘,做工精細,上面鑲嵌的是粉鑽。
粉鑽比較稀有,但喬韻是喬家大小姐,擁有這樣的首飾不奇怪,當時喬父喬母太過於悲傷,耳釘又是細碎的小物件,看遺物也許都沒看清楚。
“這東西,不是我姐姐的。”明殊拿著那對耳環:“我沒見過這對耳釘。”
因為都是重要的證物,陪她看的是這件案子的隊長。
“不是你姐姐的?”隊長疑惑:“為什麼當年沒說?”
“當時那麼混亂,耳釘這麼小的物件,你們給我們看過之後就以物證收走了,怎麼發現?”
隊長:“……”
“也許只是你姐姐收到的禮物,沒有告訴你?”
“那我姐姐為什麼不告訴我?難道這不是疑點?”
“……”隊長深深的看明殊兩眼,拿手機吩咐:“讓其他受害者家屬過來再認一次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