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不是更顯眼嗎?
明殊想了會兒,沒想明白,索性不浪費零食。
她勾著他脖子吧唧一口:“你還是有點用的嘛。”
宣歌:“……”原來自己在她心裡,一直是沒用的?
明殊親完,起身找電腦,將隨身碟插上去。
電腦半天沒反應,明殊反覆試了好幾次。
“壞了?”
宣歌站在後面,道:“這隨身碟看著應該有好幾年了,壞掉也不奇怪。”
就從舒然父母死亡開始算,這隨身碟也快有五年了,不使用的東西本來就容易壞。
而且卡哇伊的隨身碟看上去,很劣質……
“那……找這東西的人,不是傻叉嗎?”這特麼不是來搞笑的嗎?
費勁找的東西,結果已經壞掉了。
宣歌:“……”
人家又不知道壞了啊!
當初用這個隨身碟的人,大概也沒想到,會有這麼長的時間線。
明殊倒杯水,拿著隨身碟要往裡面丟。
“你幹嘛?”宣歌攔住她。
“給它泡泡澡。”
泡澡?
你給人家泡什麼澡!
“說不定還能修好。”
“為什麼要修好?”
“你不想知道里面是什麼?”宣歌頓了頓:“有極大的可能,你父母是因為裡面的東西喪命。”
“不想。”明殊壓下宣歌的手,將隨身碟丟進去:“我沒那麼多精力去知道這些,毀了更省事不是嗎?”
宣歌看著隨身碟被浸泡在水中,對自己喜歡的人,有了新的認知。
她做事完全不憑邏輯,全憑心情和方便。
“你就算毀掉這個,對方也會覺得東西在你手裡,依然不會放過你。”
“那就給他咯。”
“你……”宣歌看看杯子裡的東西,怎麼給?
“這個我好好想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