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愣了下,隨後道:“他們和你有親緣關係……”
“法律上規定,有親緣關係的親戚,可以合法住在別人房子裡?”
“……”
警察噎了下。
法律上並沒有這條規定,畢竟她只是舒航的侄女。
給你住是情分,不給你住也不違法。
警察繼續問:“舒航先生說你有精神病,他們住在這裡是為了照顧你,當初也是你同意他們住進來的。”
明殊笑眯眯的看著警察:“你看我像有病嗎?”
警察:“……”
你這笑得還真有點像。
不過她看上去很鎮定,而且沒做出什麼過激、或不同尋常的反應。
確實不太像精神病。
明殊幽幽的道:“當初讓他們住進來,我還小,沒看清他們的真實面目。現在我醒悟了,難道我就不能把他們趕出去?”
警察:“……”
舒航那邊則堅持說,他們當初搬進來,就是為了照顧她。
也是她親口同意。
之後她出現精神疾病,他們也盡心盡力的照顧她。
現在她突然要將他們趕出去,這讓他們怎麼想?
雙方各持一詞。
警察一時間也難辦。
豪門狗血!
還不如處理小混混的好!
正巧這個時候,江律師趕到。
江律師全權代表明殊和警方談。
舒航那邊也要求請律師。
“昨天晚上,我已經將他們趕出去,我律師可以作證,他們今天早上,沒有經過我的同意,擅自進入別墅,這算不算非法闖入他人住宅?”
“其實也不用鬧這麼大……”警察勸:“好歹都是親戚。”
“你被你親戚逼瘋,你還當他是親戚?那你還真是胸襟寬廣,佩服佩服。”
警察愣了下。
不過明殊並沒多說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