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馬翻譯官》裡有一句話:
青梅枯萎,竹馬老去,從此我愛上的人都像你。
你呢?
是否有一個人,住進你心裡,就再也容不下他人。
是否有一個人,看進你眼裡,就再也看不到別人。
是否有一個人,走進你的世界裡,千帆過境,只此一人。
分開的時候總是說:
“忘了我,然後好好的去愛別人“
“我一定會忘了你的”
……
分開後,卻時常後悔:
如果我當初一再堅持,會怎麼樣?
如果我年少有為,她是不是不會離開?
如果現在身著婚紗的人是她,那該有多好。
但是後來,
我要結婚了,新娘不是你。
我要結婚了,新郎也不是你。
七年了!
我還一直清晰的記著,當年大學裡你陪我走過的風風雨雨。
我還記得,第一次我們相識在某某歌友會。然後一起合唱了一曲明明很愛你,感覺對方就是那個對的人。那時的你很斯文,而我很文靜。我在歌友會遇到你了,也可以說你遇到了我。我和你相識就決定要和你在一起,那時的我們不畏風雨。
我還記得,第一次我們約會是在地鐵站口的麥當勞,我們羞澀的並肩進入這家麥當勞。後來穿情侶裝一起去了濱江大道,一起看日落🌅,並肩頭依靠在你肩膀上留下最後一張合影吧。我覺得那是我最美好的時光,也是最美好的回憶!你可知時隔七年,我還清晰記得那時的場景,我也清晰記得你那帥氣的面孔。
我還記得,我坐地鐵過去找你時,默默等著我,帶著我去兜風,帶著我去吃各種美食,直到地鐵末班車之前,才依依不捨送我走。你哪知道那是我一輩子坐過最棒的摩托車,真的覺得自己很幸福。真的覺得自己是最幸福的,此生無憾。
我還記得,你帶著眼鏡,你喜歡申花足球隊,斯文男孩喜歡看申花足球隊的球賽。為我買過粉紅色高跟鞋,帶我回老家買了演唱會門票,座位是第一排1號2號,花了你一個月的工資,偶像簽名你送給了我,別問我為什麼還記得那麼清晰。因為…我也不知道。
時隔七年,我還記得你的模樣,你對我的好,未從忘卻。
我們風裡來雨裡去的一個個場景,甚至在一空閒下來,就想起那曾經發生的一幕幕。
我們同處於一片天空,一座城市,我們卻沒見面。
我們真的很可惜,原來不分彼此,後來卻被現實打敗。
這篇文章不是為了什麼,末日青春,補完計劃,而是想讓我自己也畫上一個完整的句號。因為故事總是會有結局的,生活亦是如此。
我們終其一生,不過是想找個能一起吃飯的人。
然而現實卻是如此殘忍
以前總以為,人生最美好的是相遇。後來才明白,其實難得的是重逢。
不負遇見
各自安好
感謝那個曾經陪伴我的你,說一聲謝謝!但是卻遲到了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