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結婚?還是先同居?還用問?
雖然目前,國內大環境還沒有認可同『性』婚姻,可法律已經修改定案,從法律層面上,他和蘇河之間的婚姻,是得到認可的,是受婚姻法保護的。
於子辰對著手機說:“下週一,我們去結婚。”
其實於子辰想說,現在馬上,去民政局,領結婚證!
可他不想表現得那麼急讓蘇河覺得沉重。
再有就是,他今天要辦結案子,蘇河也很忙。
明天週五,公安局召開例會,理論上不能請假,蘇河是機關備勤組組長,也不能請假。
所以只能下週一。
“哪有才認識兩三天就結婚的。”蘇河輕聲說,將手機夾在肩膀與腦袋之間,歪著頭捧水洗臉。
“古時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雙方都不認識就結婚了。”
額。
他還能說什麼?簡直無言以對好嗎。
不過,蘇河也只是說說而已,並不是不想和於子辰結婚。
因為他,才不是和對方只認識了兩三天。
所以,既然對方願意和他結婚,他還有什麼好顧慮的?
他很高興,心裡柔柔暖暖的。
果然,不管經歷了多少個輪迴,不管被於子辰遺忘了多少次,對方對他的愛,從始至終……從未消失過。
蘇河拿下手機,按熄螢幕,轉身朝辦公室走去。
早上被突然抽調過去一起搞宣傳,下午得夠他忙的。
說起今天的宣傳,市公安局聯合市人民法院、市檢察院及轄區派出所,準備了很多宣傳資料,還有印著宣傳標語的購物袋。
參與宣傳的人熱情耐心的為群眾解說,讓大家能瞭解這次宣傳的主題。
不過……大部分的大伯大媽表示:“這袋子正好拿去買菜。”
人民群眾真實在。
蘇河開著文件,同時開啟好幾個檔案,開始全神貫注的寫東西。
……
下午下班後,蘇河和『露』姐想將某工作卷弄完成,所以就稍微加了班。
於子辰在下面等了超過半小時。
他打電話給蘇河的時候人還在派出所,對方不讓他來的,他追問原因,蘇河就說要和辦公室的『露』姐一起加班,他做為男人丟下女同志一個人不好,所以之後會自己坐公交回家。
不過於子辰根本沒想過不來,掛了電話就直接開車過來了,之後也沒有打電話催蘇河,而是在大院裡安靜的等。
蘇河在辦公室加班的時候因為緊繃神經,所以還沒覺得,完成後伸懶腰的時候就感覺到了不對勁。
為什麼感覺於子辰在附近?
他趕緊拿出手機給於子辰打電話,在對方接聽後說:“我馬上下來。”
“別慌。”於子辰說。
蘇河到衛生間換了衣服回來,一邊收起手機,一邊拜託『露』姐鎖門,他自己則是快速走到電梯外,按下按鍵等電梯。
走出大廳就看到正對自己那邊的車位於子辰的車。
蘇河加快腳步走過去,拉開車門坐上車,看著於子辰。
“不是說了不用來嗎。”蘇河說。
“不能來?”
“……你穿便裝,也帥得人神共憤的。”蘇河聲音淺淺的,只是語氣有些不好意思,視線盯著對方的衣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