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怎麼樣他都不會放棄的。他追求莫卿就是奔著結婚去的,莫卿讓他有了安定下來的想法。
第二天下午就兩節課,莫卿和林曉璇下課後就直接去了商業街那邊賣鞋的商店。
林曉璇也要買一雙冬天穿的鞋,兩個人問了售貨員直奔賣冬鞋的地方。
現在冬天穿的鞋已經陸續上櫃了,莫卿準備買一雙棉皮鞋。
經過售貨員介紹莫卿選了一雙單皮靴,一雙棉皮鞋。現在穿棉鞋還是有些熱,穿單層的皮靴正好。這個春秋都可以穿。
金平的冬天據說很冷,所以棉鞋還是要買的。莫卿一次買了兩雙鞋,林曉璇買了一雙。
兩個人一起回宿舍正是該吃晚飯的時候。曾佳佳和潘海香都在。
曾佳佳見莫卿昨天剛收了那麼多高檔衣服,今天又買了兩雙高檔的皮鞋,嫉妒的在宿舍裡摔摔打打。
潘海香看著莫卿穿上新的皮靴眼神暗了暗,看看床下地上放著的自己的那雙帆布鞋,真是人比人氣死人。
莫卿直接就穿上了昨天的呢子大衣,配上新買的皮靴很合適。
莫卿也沒有脫了衣服,直接穿著一身新和林曉璇一起去食堂買飯了。
莫卿她們走了曾佳佳翻了一個白眼,嘟囔道:“招蜂引蝶。”
然後曾佳佳也出了宿舍去買飯了。
潘海香見宿舍裡的人都走了,她下了床來到莫卿的床下,看著莫卿放在書桌底下的鞋盒子彎腰拿了出來開啟裡面放著一雙精緻的皮棉鞋。
潘海香迅速反身把宿舍的門給插上,然後穿上了莫卿的那雙新買的鞋。
皮鞋裡有一層厚厚的絨毛柔軟又暖和,穿在腳上非常舒服。她要是也有一雙這樣的皮鞋該多好。
她轉頭看了看莫卿書桌上放著的幾瓶護膚品。
她每天都見莫卿用這些擦臉,一層一層的分好幾個步驟塗抹在臉上。而莫卿的面板也確實非常細嫩,就像剝了殼的雞蛋。
而她自己卻連一瓶護膚品都買不起。
潘海香壯著膽子開啟了一個瓶子聞了聞有一股淡淡的好聞到香氣,怪不得莫卿身上會有一股好聞的香味兒呢,估計都是因為用了這些化妝品。
她弄了一些在自己的手心裡,然後擦在了臉上,真的很潤滑,感覺自己的面板立刻就變好了一樣。
這就是有錢的好處,可以吃好的、穿好的,用高階護膚品,可以變得更漂亮。
以後她也要變得有錢。她也要吃好的、穿好的,用高階護膚品。莫卿能辦到的,她也一定能辦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