挖牆腳?
聽到林辰的話,一些人還在雲裡霧裡,疑惑地望著林辰。
“如果我的商業模式是合理的!”
“不久之後,就會有模仿該商業模式的企業出現,必然會來拉攏我們前期簽約的餐館!”
“唯一讓他們不違約的策略,就是設定這樣一個條款,未雨綢繆!”
聽到林辰的耐心地解釋,陳琳芳也贊同的點點頭。
“其實......”
“我這裡還有一份合同,是與你們將要簽訂的合同!”
“合同裡,同樣有一個條款,是禁止同業競爭的合同,如果你們願意加入我的圖隊,三年內不能跳槽到同類企業,否則將承擔法律責任!”
林辰又補充說道。
其實,林辰之所以加上這些條款,是因為後世的企業中,這種同室操戈的情況太多太多。
所以,他只有在前期把這些情況設想到,才可以行穩致遠。
否則,些許的風浪,都可能讓他徹底傾覆在商海之中。
“可以理解!”
“你想的很周到,是對企業的一個很好保護!”
陳琳芳第一個贊同道。
“既然你都這麼坦誠的點出來,我們自然也沒問題!”
“沒有誰是在創業之初,想著要去跳槽走人的,對不對?”段興江也贊同道。
眾人都紛紛點頭。
“謝謝大家的信任與支援!”
“下面,我介紹一下對大家的激勵政策!”
“公司前期,我將設定以下幾個崗位,第一個崗位是銷售,大約需要三個人,第二個崗位是財務,第三個崗位是系統運維,第四個崗位是法務,第五個方位是前臺。”
“前臺是輪流制,誰有時間都可以申請,每天200薪酬,其他崗位固定薪水2000,業績薪酬與簽訂合同直接掛鉤!”林辰解釋道。
“與簽訂合同直接掛鉤是什麼意思?”
段興江問道。
“很簡單!”
“與一家餐館完成簽約所有流程,包括簽訂合同、網路上傳圖片、協議選單等工作,並經過公司法務核實無誤,獎勵額300!”
“如果你能直接簽下30家,這個月薪水已經超過一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