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tyetop >
sty1nove.k"
dataads297"
dataadforat="auto"
datafuidthresponsive="true"><ins>
都說了那鞋不是她的,總是不信,怪她咯?
可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都是女主命惹的禍啊。
鳳歌就這麼閑逛著,剛拐入一個巷子,麻煩就冒出來了。
那是一個長得極為,怎麼說呢,總之就是特別兇猛,鬍子長,頭發長,身上那些毛也長得很,就跟未開化的野人似的男人。
“你就是偷了我們榮耀馬司的馬的家夥吧?”野人大叔看了看手中的畫像,說道。
“這不叫偷,是光明正大的搶。”鳳歌解釋道。
說偷?太毀她的一世英名了!
野人大叔愣了一會兒,回過神來,道:“搶和偷也沒什麼區別,總之,你犯了《鎮州馬匹管理法》的第66條,不得隨意偷竊、搶盜……”
“停!”鳳歌堵耳朵,“我再交點錢,這匹馬我買了,怎麼樣?”
野人大叔看了她一眼,明顯是在歧視她是個小白臉:“就憑你?”
“買一匹馬很貴?”還是雜交品種,我就不信能有天價了,要是能有那就是搶劫!
“一萬仙米,你交的出嗎?”野人大叔鄙視地看了鳳歌一眼。
“當然交得出。”鳳歌拈了拈自己身上用優質絲綢做的衣服,笑道。
野人大叔勉勉強強相信了,開口道:“你金主家在哪?”
“……我目前住客棧。”鳳歌心中無語。
她不就是面板白了一點嗎,怎麼都認為她是小白臉,好欺負?
“哦,也對,你的金主可能不在這裡,帶我去吧。”野人大叔理解地笑笑。
鳳歌:“……”
啊喂,她有什麼金主啊!這個世上除了夫人,真的沒人養得起本大爺了。
……
說夫人到夫人到。
百裡臨就這麼尋覓著鳳歌的蹤跡,來到了北遙城門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