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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空,飛機化作流星,俯瞰城市燈火如海。
大江倒映夜景,紙醉金迷在暗波裡沉浮。沿青江兩岸有不少情調獨特的小酒吧,雖然也燈紅酒綠,倒都很安靜。
“一段”酒吧裡,臺上女歌手抱著吉他唱著曲麗江小調,臺下有些小桌和沙發,幾年輕人在喝酒聊天。
女歌手唱了兩首後,又來了個光頭男,吊著兩個鉑金耳環一大鉑金鏈子,手腕上纏著串佛珠,社會氣息很濃。
“唷!金哥,你咋才來啊!”
“就是啊金砸,咱們酒都快喝完了。”
兩人拍拍光頭男肩膀。
光頭男笑笑,沒跟著兩人寒暄兩句,注意力就放在了正中坐的那個年輕帥哥身上。“喲,沈少啊,好久不見!今兒咱們可不醉不歸。”
沈瀟瀟大喇喇地伸著腿坐在一群人當中,一手端著杯烈性伏特加,另一隻胳膊隨意地在沙發上放著。他微微笑著盯著熱絡的光頭男,沒有說話。
場面有些尷尬。
光頭男訕訕,知道自己不討這位小爺喜歡,知趣地和別的朋友聊天。
他是個操社會出身的,文化不高,但很能混關系,和本市富二代圈子的人關系都不錯,就開了個修車行,只修豪車,有這些富人子弟照顧生意,現在也算是小老闆。其實他和這位沈少並不熟,也不知道這沈少身家哪裡,只知道他來修車的次數不多,但是每次來開的車都不一樣,猜到這主兒不一般!
沈瀟瀟閑散地聽著無營養的八卦,他才22歲,家族企業還用不著他操心,有心情了就給朋友投點兒錢做公司,他當個股東,有職業經理人他什麼都不用管。
這年華,就是該玩兒的。
只是最近他覺得有點兒玩兒膩了,刺激的不刺激的,翻來覆去也沒兩個新鮮花樣。
所以最近的沈小少,很無聊。
就在這種無聊的情況下,沈瀟瀟再次聽到簡月的訊息。從那天偶遇後,他們就再沒聯系過。
“說出來可能你們不信,我最近收了輛賓士,雖然車齡快兩年,但公裡數還不到一萬!完全的新車,才四十來萬。”金哥比四根指頭。
有人問咋這麼便宜,又是哪個破産的富豪找他賣車了。
金哥說:“周宸,你們知道吧?他前妻賣的,估計手頭緊了。那女人長得是不錯,但好像沒正經工作,沒了老公活不了。”
沈瀟瀟一個眼神兒就瞟過去了,沒開腔,就聽著。
人人都知道金哥好色,效能力好,一晚馭幾女是常事,於是有人打趣讓他幫人家一把,人車一起收了。
金哥連忙擺手:“得得得,別消遣我,啊?那可是周宸的前妻,周宸雖然死了,但他那脾氣、那手腕兒……嘖嘖,我怕他找我算賬。”
跟著有人附和——
“那倒是。周宸啊,多可怕的一人。說起來他這人簡直就是為賺錢生的,周家破産後白手起的家。”
“可不是,但要我說,這老天爺還是公平的。人啊,只能佔一樣兒!周宸他一路順風順水,自信過了頭,腦子就不清楚了。有情人養在外面就得,離婚破那財值得嘛……”
“唉?說起來……”那人回頭。“沈大少,你和周宸好像很熟是吧?”
沈瀟瀟放下酒杯,意味深長:“不算熟。人我知道。”
——他哥的‘準前女友’之一。
說起來,還挺扯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