寇季叮囑過了包拯以後,眼看著包拯還是不走,寇季詢問道:“還有何事?”
包拯趕忙道:“登聞鼓……”
寇季聽到了包拯提起了登聞鼓,臉上浮起了笑意。
登聞鼓歷史悠久,最早可以追溯到上週,多設立在京師,為百姓鳴冤,或者百姓申訴民情所用。
史書上記載,北宋時期包拯治理開封府,效法登聞鼓,設立了鳴冤鼓,立於開封府外,為百姓提供有利的伸冤條件。
寇季入朝以後,就搶了包拯的政績,提前在各地衙門設立的登聞鼓。
由於寇季身份了得,所以他在各地衙門設立的鳴冤鼓,沿用了登聞鼓的名字,並沒有改名。
寇季搶了包拯在史書上的政績,如今正主當面提出此事,寇季覺得心裡蠻爽的。
寇季笑著道:“登聞鼓有什麼不對?”
包拯抱拳道:“登聞鼓乃是先生設立的一條善政,自從登聞鼓出現以後,民間就少了許多罔顧國法的事情,民不舉官不究的事情也大大降低。
但是學生覺得,無論是皇宮門前的登聞鼓,還是各地衙門前的登聞鼓,設立的律條相對有些苛刻。
許多百姓對敲響登聞鼓的律條畏之如虎,使得他們不敢走近衙門裡訴說冤情。
所以學生以為,當更正。”
寇季聞言,點點頭道:“告御狀,需要丈責一百,許多人未曾走到登聞鼓前,就被守在登聞鼓前的御前衛杖斃。
府衙門丈六十、州衙門丈三十、縣衙門丈二十。
碰到了黑心的衙役,確實會出人命。”
包拯鄭重的點頭道:“當官本就是為民做主,若是以丈刑嚇退百姓,那就有些失去了當官的本意。”
寇季詢問道:“你覺得該如何改?”
包拯沉聲道:“學生以為,當減半。”
寇季沉吟著搖了搖頭,“減半也會打死人的。”
包拯沉吟了一下,想到了衙役們熟練的行刑手段,贊同的點點頭。
一些老衙役們,能在不傷人皮肉的情況下,幾棍子下去就能將人打出內傷。
甚至有的一棍子下去就能將人抽吐血。
寇季思量了好一會兒後,道:“應當取消庭丈,改為罰銀。”
包拯皺眉道:“如此一來,會滋生許多貪腐。”
寇季感嘆道:“至少貪汙不會要人命。回頭你將此事奏上來,讓百官們議一議,我和官家也商量商量。
最好就是百姓告狀,不打也不罰,除非斷定是誣告,再罰也不遲。
如何罰,罰多少,應當定下數額。
確定百姓們能接受的起,不能逼死人。
藉著大宋書報將此事傳給百姓,讓百姓明確的知道此事,知道罰款的數額,大大的避免地方上的貪腐。
此外,為了避免誣告成災,當設立一定的門檻。
地方衙門判案不服,才能向上一級衙門申訴。
如此往復,直至御狀。
斬刑是由大理寺審定,所以不怕地上衙門為了壓下案子,草菅人命。”
包拯沉吟著點頭道:“應當及時查閱地方上的大案要案、人命案卷宗,避免地方草菅人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