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她根本就不是為了錢財或者是什麼原因,而是單純就是為了挑戰哈姆雷特的警察。
她失敗了,但這個理由會給到一些人模仿的靈感,那些專業的竊賊會將哈姆雷特當作一個挑戰或者比賽。
我們可以贏很多次,但只要失敗一次,那麼代價就是我們前面的成功變得毫無作用,反而會成為對方的墊腳石。
更何況就算我們最後抓住那些人又有什麼用?
偷這些東西我們根本就不能在公開環境下判他們死罪,如果囚禁他們將會佔據寶貴的監獄資源,還得花錢養著他們。
如果讓他們去勞改的話,這些傢伙的實力你們也看到了,那些獄警根本就不是他們對手。
這些鎖鏈對他們來說只需要一根鐵絲,一塊鐵片就能開啟,高牆對他們來說也沒有意義。
我們不可能浪費資源在這些傢伙身上,死在這裡我都嫌棄,所以說這件事低調處理,不能公開。”
這是一個很抽象的解釋,原因自然是現實更加抽象。
有一個奧黛麗這種人,自然也會有更多,蘭斯可不想那些瘋子將哈姆雷特選為目標。
“我們幹掉她不就行了嗎。”
“這個世界為什麼這麼亂?就是因為沒有規矩。”蘭斯搖著頭否定,“律法之所以是律法,就在於“公平”兩字,限制的不只有他們,我們也在限制之中,所以它才值得所有人去敬畏。”
蘭斯感覺人治太抽象了,因為人是不可量化的,那些想要搞人治的應該來這個絕望的世界體驗一下。
人治最真實的寫照就是——我他媽想幹什麼就幹什麼!
那些貴族想幹什麼就幹什麼,這直接就帶來了極大的混亂,普通人被那些傢伙幹掉,跟殺個雞沒什麼區別。
甚至殺雞還得賠錢呢,殺人你還得謝謝老爺。
這個世界的道德水平竟然得靠宗教兜底,可想而知拉跨到什麼程度。
蘭斯很討厭這種混亂無序的社會環境,人類想要發展就必須要一個穩定的環境才能完成積累,他才能早點玩上手機。
當然,說是這麼說,實際上蘭斯也不太信任法治,因為完全的法治直接就量化了,很容易會被鑽空子。
之前那些賭場鬧事的叼毛就是在試探,最後還不是被用其他手段處理。
蘭斯還是很務實的,這種情況下法治為主,人治為輔。
簡單來說就是可以拿出來說的事情必須要做到有依據,而有些事情只要不公開不就行了嗎,這樣他就能獲得很大的操作空間。
別跟他說什麼亂七八糟的,他可是為了剝削而生的封建領主,不是他媽的聖人。
他們幾個還能說什麼呢?
迪斯馬和勞拉雖然都傾向於直接幹掉最簡單,但領主說什麼就什麼。
阿曼達對此也是沒有什麼意見,甚至她還想要再抽幾鞭。
神經,被這個瘋子搞出來的事情嚇到了,還以為羅姆人乾的。
威廉姆自然也是贊成的,因為偷東西真不至於死刑,領主這番話也讓他陷入思考之中,別吵……
“好了,沒什麼事就回去休息吧,今天辛苦你們了。”
蘭斯安撫一聲示意散場,迪斯馬和威廉姆沒有太多廢話就走了,但阿曼達和勞拉卻沒有急著走的意思。
“有事?”蘭斯看向兩人,不由得笑著調侃一句,“誰先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