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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5章 冤大頭

寧萌吃虧?

那是不可能的!

寧萌提出的租約,超出了銀行工作人員的處理許可權。

他請出他們銀行的經理和寧萌對接。

銀行經理是個老狐狸,見到寧萌就笑得跟個彌勒佛一樣。

親切地問寧萌,為什麼想租這麼長時間。

寧萌反問:“一定要說原因嗎?”

“當然不用。”

銀行經理純粹就是好奇,寧萌打算租的這兩間鋪面,一年租金就是4800塊錢。

他身為銀行經理,一年的工資都沒有這麼多。

加上獎金都不夠。

更別說,寧萌承諾以後每年都漲10%。

她一個小姑娘,有什麼底氣可以承受這麼高額的租金?

不過,客戶不想說原因,經理也不會不識趣地繼續追問,他公事公辦地和寧萌商量租賃合同的細節於條約。

商業街這批商鋪,其實是水溪鎮政府為了擴充套件老舊城區,從銀行貸款建造的。

建成後,它的產權就全都抵押在銀行了。

因此銀行方面,可以與寧萌直接協商。

沒辦法。

這個時候市面上還沒有房產中介。

銀行既然想要收回貸款,只能身兼數職,化身房產中介。

寧萌的租賃合同,在銀行方面看來,百利而無一害。

這一批商鋪,從落成那天起,就成了銀行經理的一塊心病。

八達街是政府推出的新街,周圍除了一個製衣廠,就是成片的農田。

誰逛街會逛到這裡來啊?

電視廣告打得再響,大餅畫得再香,那也要有人相信才行啊。

幾個月以來,壓根就沒有一個人想要租這些店鋪。

好不容易才遇上寧萌這麼一個,善良的冤大頭。

銀行不宰她宰誰?

不說20年後翻一番的房租,就說20年以來的房租,加起來就有差不多十萬塊錢了。

這筆錢,就算在見慣了錢的銀行經理眼裡。

也算得上是一筆鉅款了。

畢竟,銀行裡的錢再多,那都是公家的錢。

寧萌交出來的,可是私人的真金白銀啊。

這個條件,經理認為相當可以。

“可以,就這樣吧。”

經理寫好了合同,讓寧萌簽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