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來是這樣!
石雲濤心裡頭活動起來,高淮上次受到處分後,調縣人大閒著了,身上已經沒有什麼職務,按說他已經沒有什麼權力了,為什麼還會在家裡放著鉅額現金?難道是之前他收了賄賂沒存到銀行裡??
或者說這些錢都是他的合法收入,取出來放在家裡好使用的,但是如果是合法收入,他為什麼不承認被竊啊??
三十萬元可不是小數目,何況另外還有金條!
接到李陽這個電話,石雲濤覺得有必要重視這個問題,一方面是不能輕易放了那兩名竊賊,另外,這裡面可能存在著貪腐的問題。
石雲濤兩世為人知道,有的領導幹部家裡失竊了,竟然不報案,事後公安查到了,明明是被偷了很多錢,卻只承認被偷了部分,嚴重少於失竊數額,背後原因很明顯,就是怕讓人懷疑他們有腐敗行為。
高淮此時應當是這種情況,高淮是一個聰明人,號稱是趙江流的智囊,焉能不知這裡面的利害關係??
可這事要怎麼辦呢?
石雲濤便問了李陽一句:“李局,你問高淮的老婆了嗎??”
李陽道:“沒找高淮的老婆,不過他老婆也不會承認的。”
石雲濤想了想說:“這樣吧,我向高書記彙報一下,針對這個事,我們縣紀委通知高淮過來一下,另外,你們抓住機會問他的老婆,或許他老婆願意講出來。”
李陽覺得這個主意好,女人嘛,還是沒有男人那麼有應對經驗,好問一些。
與李陽說完這個事後,石雲濤便去找高權了,高權一聽,考慮了一下,就同意了石雲濤的意見。
此時,高淮正待在縣人大的辦公室裡頭,有些坐立不安,應當說,自打調到縣人大後,他心裡頭也放輕鬆了。
雖說手中沒了權力,但是也不用整天提心吊膽了,他等著退休就可以了。
誰知就在前些日子,之前他幫過忙的一個老闆,從水利局領到了工程款,此前這個老闆答應他事成之後要給他一筆錢,可是這個老闆後來竟然沒了動靜。
此時這個老闆既然拿到了工程款,就該兌現當初的諾言吧?
可這個老闆一直沒再和他聯絡,高淮心裡頭就很不痛快,說話不算話,如果是以前,他馬上就可以收拾這個老闆,但此時他沒有權力了啊。
怎麼辦?
高淮尋思半天,就給這個老闆打電話,說建設局的馬局長要請他吃飯,他不在位子上了,馬虎還在位子吧?
除非這個老闆不在高蘭縣混了,否則高淮就會利用他在高蘭縣的關係網搞這個老闆的事。
現在高淮給這個老闆打電話說要請吃飯,就是在點這個老闆,這個老闆一聽,哪能不知道是什麼事,他確實不想再給高淮送好處費了,因為高淮不在位子上了嘛,他也想多賺一些,不想把錢送給別人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