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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卷:履新市政府辦 第1805章舉報

律師走後,回到京城,就坐在一起商議這個事情,代強提到了案外人,也就是那個張志濤,而這個張志濤是三山市的企業主,如果把矛頭指向張志濤,未必會對代強有利。

關鍵要看代強的行為構成不構成犯罪,所以在炒作的時候,不能提到張志濤這個人,萬一提到張志濤,張志濤認為侵犯到他的名譽,那就不好了。

律師經過商定,便沒有提到張志濤,而是以代強本人是三山市民營企業家的由頭開始在自媒體上炒作此事。

文章講了代強的創業經歷,說代強是白手起家,一步一步成長為一名房地產商人,後來參股強力典當行,並沒有具體去經營,因而公安機關認定代強涉嫌套路貸不符合事實。

總之吧,整篇文章都是在為代強辯解,這一炒作立刻引起了各方面的注意,省政法委給高博打了電話,讓他們注意此事,務必依法辦案,不要造成不好的影響。

炒作的目的便是在此,吸引各方注意,特別是領導的注意,如此一來,辦案機關就要謹慎了。

要說這也有一定的好處,督促辦案機關把案子辦成鐵案,但是往往達不到當事人家屬所想要的目的,想透過炒作來減輕刑罰,是很難得逞的。

但是這種炒作會帶來不好的影響,彷彿辦案機關在辦錯案似的,實際上掃黑除惡,工作極其艱難。

以代強的實力,如果沒有人去管,他可以橫著走,老百姓反覆告他,需要告多久才能被查處?

這裡面存在著政法幹部與代強相互勾結的問題,但不存在冤枉代強的情況。

然而代強一被抓了,馬上就會有人幫他喊冤,這都是看在錢的份上。

看在錢的份上,大家也能理解,就跟唱戲一樣,不就是為了一點出場費嗎?下了舞臺,誰會把在舞臺上唱的戲當真?

律師們不知道代強有沒有罪嗎?當然知道,但是為了賺錢,也只能那樣辯護,各為其主罷了。

只是有的律師入戲太深,把自己當成了正義的化身,代強變成了十佳傑出人物,那就是不明是非,甚至是有惡意了。

代強這個案子辦了有三個月,因為受到干擾,案子辦的就比較慢,等到了最後,代強發現他出不去了,也就不再瞎折騰了。

代強最後要求見周百山,要向周百山舉報張志濤。

周百山接到報告後,就去見了代強。

代強就舉報張志濤指使人毆打他,如果說涉黑,張志濤也涉黑,為什麼只抓他,不抓張志濤?

這話講的很好,無論是誰都希望受到公平對待,不說是人了,就是動物在面對不公平對待時也會有反應的。

周百山告訴代強,張志濤這個事情他們會認真去查,但是對於自己的罪行要敢於承認,不能避重就輕。

代強聽了,只得低下了頭。

在周百山與代強談過之後,市紀委的人過來見代強了,他們也要與代強好好談一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