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才哪跟哪?以後這東西更厲害,不但能查資料,還能買衣服、褲……”暗道一聲“又走嘴了”,丁馳趕忙又自圓其說,“上面好像看到過,忘了是哪說的了。”
“等等,慢點,我記下來。”週一顯然沒注意丁馳話中漏洞,她的心思全在那些熟悉又崇拜的圖片與名字上。
丁馳稍稍一楞,馬上道:“不用記,我來給你弄。”
連機、選擇、列印,不多時,一張張帶著墨粉味的紙張彈了出來。
“哇,哇……”不停的拿起紙張,週一驚呼連聲,“只見過那麼列印的,沒想到還能這麼查,這麼打,太神奇了。”
“這回我的嫌疑可以解除了吧?”丁馳適時丟擲話題。
“嗯,嗯。”週一木然點著頭,卻忽的雙眼緊緊盯著對方,分明要看穿一切的架勢,“解除了嗎?現在看到的的確沒有你,可為啥詞、曲都一樣呢?你們之間到底什麼關係?會不會你是幕後英雄,由他們代你……”
“有完沒完?”丁馳擺手打斷,“虧你想得出,以你的腦洞更適合網路寫作。”
“網……寫作?這又是什麼東西?”週一嘴巴半張,滿臉驚愕。
瞧我這嘴。丁馳恨不得給自己一巴掌,但卻還得編出解釋:“前幾天看了一份外國雜誌,有人專門利用網路寫作,聽說……”
“劉老師,真有氣質,看著就是音樂家。”週一注意力早又回到紙面上。
這也挺好,丁馳“嘿嘿”一笑,果斷的閉了嘴。
就這樣,丁馳一會兒奉命查詢,一會兒給出滑稽解釋。
直到打出的紙張有些發燙了,週一才歉意的說:“不好意思。機器是不真累壞了?”
“沒事,沒事的。”丁馳回應著,抬手看錶,“這都快十二點了,你一個人回去也不安全。”
“晚了就住下。”週一說話時,眼睛還盯在紙張上。
“住下?這也太……”丁馳驚得張大了嘴巴。
“什麼,你讓我住下?你……你怎麼這麼……”週一這才反應過來,但顯然反應的頻道不對。
丁馳急著解釋:“我沒說,是你自己講的。”
“我講的嗎?”疑問之後,週一馬上又道,“你說為什麼詹姆斯.金沒能成為世界前三,他的演唱……”
這,這簡直著魔了呀,丁馳實在有些不能理解。
“你為什麼這麼看著我?我可不能住下。”週一忽的又道。
“我沒說讓你住下。我是看你太著迷了,簡直就是音痴。”
“樂痴。”週一糾正之後,向外走去,“我先回了。”
“我送你。”丁馳立即跟了出去。
打車到了目的地,看週一懵懵懂懂的樣子,丁馳實在不放心,只到把她交給其室友,才又獨自打車回了住處。
回到住處已快凌晨兩點了,躺在床上一時睡不著,想著週一的樣子,丁馳仍不免好笑:“樂痴,簡直太痴迷了。”
在感嘆的同時,他也理解了她一直以來的“窮追不捨”——源於對音樂的絕對痴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