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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天後,東滄城都城的街頭。
兩個男子在街頭推推嚷嚷,你一句我一句,沒說兩句就動手打起來了,正好被路過的官兵看到,強行把二人分開,質問二人為何鬥毆。
其中一個道:“他偷了我的東西!”
另一人道:“你血口噴人!我好端端的走路,你憑什麼說我偷了你的東西?”
“你碰了我一下我的荷包就沒了,不是你偷的是誰?”
兩人說著又要扭打到一起,被那官兵喝止了。
那官兵道:“你有什麼證據說他偷了你的東西?”
“官大人,我好端端地走路,這麼寬的馬路,他偏偏就要在我身上撞一下,撞完了我就覺得蹊蹺,然後一摸我的荷包就不見了。”
“你可曾撞了他?”
“大人,在街上走路,難免碰一下誰,碰一下就被冤枉偷東西,以後誰還敢出來啊!”
“你沒偷,有本事讓我搜搜!”
“憑什麼讓你搜,我沒偷!”
“好了,都不要吵了!這樣吧,既然你說沒偷,就讓大家看一下,證明你的清白,自然就沒事了,怎麼樣?”
那個被冤枉的人想了想,道:“反正我沒偷,看就看!”
說完開啟了隨身的包裹,裡面只有幾件衣服和一點幹糧,並沒有什麼荷包。
“你看,我就說沒偷!”
“不行,還要看你身上!”
那丟了東西的還不依不饒,那官兵為了息事寧人,又勸了那人半天,總算那人恨恨地同意了搜身。
那官兵上前,搜了那人的身,只搜出了十幾個銅板,還有一封信。
那丟了東西的一看,馬上慫了下來,那官兵喝令他道歉,他也乖乖道了歉,那被冤枉的人看那人也算客氣,也就沒再計較,想問那官兵要回東西繼續走路,那官兵正要將那信遞給那人,瞟道信封上寫著“宇文兄親啟”,又把手收了回來,問道:“這是什麼?”
“這……這是小人送的一封信。”
“送給誰的?”
“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