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的撫養權判給了他小姨,李教授還幫母女二人爭取到了很大一筆撫養費。
他小姨當場就抱著女兒哭了,一家人都對這位教授感激不盡。
……
夏之淮聽得很認真,希望能從中獲得一些有用的訊息。
鍾嘉年也說得很細緻,因為他當時抽空去旁聽了一審和二審,所以能夠很清楚得感覺到,那位李律師真的非常非常厲害。
虐待幼童這種案件,如果情節不嚴重,頂多就是被剝奪監護權。
但是想要以虐待兒童的罪名對被告量刑,很難。
因為虐待兒童的情形分四種,身體虐待,精神虐待,性/虐待,和疏忽四種型別。
對兒童實施虐待,會處以兩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致被害人重傷、死亡的,才會處以兩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
目前夏之淮手中只握有綰綰被身體虐待的證據,在發現後就於醫院拍照留檔。
但他們手中沒有直接證據能證明孩子身上的傷是被祁家人虐打的,因為綰綰的話不能當做證據。
對方律師可以從很多點出發辯護。
僅僅是夏之淮就想到了好幾種。
對方律師完全可以聲稱綰綰身上的傷,是她自己離家出走時遇上壞人弄的。
這樣就可以把他們摘得乾乾淨淨。
至於綰綰在祁家居住環境,還有綰綰父母留下的遺產……這其中還有很多可以做文章的地方。
到時候還不一定能奪回綰綰的監護權,甚至會被對方反告。
……
想到這些,夏之淮就愁眉不展。
鍾嘉年聽完他的顧慮,也覺得他的考量是對的。
這場官司其實勝率並不高,因為他們握著的直接證據實在是太少了。
所以必須要請一位非常專業且靠譜的律師,才能正式將祁家告上法庭。
鍾嘉年的目的,不僅是奪回監護權。
同時,他還要索要回綰綰父母留下的全部遺產。
逼祁家將侵吞的財產全部吐出來,再將他們送進監獄裡吃牢飯。
但夏之淮知道,最高也就判兩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因為綰綰未至重傷,虐待兒童這項罪名,不足以關祁家那些人太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