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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刀疤臉看不見的角度,她朝著蕭文軒眨了好幾下眼睛,希望他能明白,哪怕只是一點點,要不然等她平安回來,一定削死丫的。
汽車的門,砰的一聲關上,喬月總算看清那名婦女的臉,也同時看清婦女懷中的孩子,是毛毛沒錯。
也不知毛毛是真的哭累了,還是被他們下了藥,此刻窩在中年婦女懷裡,睡的很安穩。
可是婦女見到喬月,卻警惕的皺起眉頭,“老文,你怎麼把她弄上來了,剛才她看見我的時候,要搶我手裡的孩子,樣子可兇了。”
老文覺得她大驚小怪,“小姑娘想跟著咱們出去見見世面,沒什麼可擔心的,反正上了車,一切就好說了。”
他的意思是,上了車,一切就由他們說了算。
喬月笑了笑,不動聲色的觀察車裡的其他人,嘴上卻仍舊裝出一副天真無邪的口氣,“我剛才也不知道具體情況,剛才見這孩子有點眼熟,還以為你們是壞人,但是現在仔細看看,認錯了,這兩個都是你們的孩子嗎?”
他們坐的車子,是七座的小麵包車,婦女還帶著兩個孩子坐在後面。
喬月跟刀疤叔坐在中間,前面是司機,還有一個滿臉鬍子的壯漢,他的腰間鼓起一塊,看形狀,如果她沒猜錯,應該是槍。
不管是哪個年代,都有黑市,都有能搞到槍的地方。
本身製作簡單槍支的工藝,並不複雜,想要製作出來並不難。
所以槍支這個東西,有市有價,多的是人為了謀取暴利,冒著被抓的危險,去弄槍支。
況且有了這個東西,一般情況下,只要亮出來,就能嚇到不少人,只有極端的情況下,才會開槍。
“桂嫂,你只管帶她兩個孩子就得了,等再走個幾十裡路,到了衡江市,坐上火車,一切就不會再有問題,”老文也並非大意,只不過喬月的外表,十足十的鄉下小姑娘,也根本不可能是什麼臥底。
桂嫂知道再多說什麼也沒用,他們這群人裡,都得聽老文的,前面坐著的二胡子,是老文的親信,性情兇狠,聽說是殺過人的,長年腰上別著槍,連睡覺也不拿下來,桂嫂曾經親眼見過他打人,打的那叫一個兇狠,差點沒把人打死。
老馬是司機,他的底細,桂嫂並不清楚,只知道他是老文找來的人,只負責開車,其他的事一概不問。
他們幾個人,分工明確,賣了錢,每個人分的錢都是固定的。
打一槍,換個地方,地點不固定,時間也不固定,加上老文精於謀劃,所以他們一直都沒抓住。
汽車在鄉間的土路上飛快的顛簸,喬月靜靜的坐著,心裡卻在盤算著,如何同一時間幹掉他們,又能救出孩子。
這也是她之前沒有動手的原因,毛毛太小了。
車子大約開了兩個小時,天已經完全黑下來,已經能看見衡江市的輪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