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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喬月來說,這一夜過的太快,槍支到她手裡已經摸的發光,拆裝上百遍。
77式手槍,是目前裝備最普遍的手槍,9毫米口徑,發射64式7。62
不過她更喜歡92式,中國是5。8口徑,彈匣容彈量20發。
可惜現在還沒有出來,相比在戰場上頻繁更換彈夾,裝填子彈,在這個年代,冷兵器其實也有它的用武之地,因為只有有力氣,它就是取之不盡,用之不竭。
早上,封瑾眼開沉重的眼皮,調節好一會,才捂著額頭坐起來。
昨晚的事,他完全不記得了,但是後背的傷,火辣辣的痛,側著姿勢睡覺,一點都不舒服。
房間裡沒有喬月的身影,她的枕頭也是涼的,看來她出來有一會了。
封瑾摸出枕頭下的槍,拿在手裡,他就意識到不對,這把槍跟了他多年,哪怕被人拆過一次,他都能察覺,更何況昨晚被喬月反複拆卸。
開啟槍的零部件,仔細檢查了一番,封少咧著幹燥的嘴唇笑了,他這位小媳婦,還真是喜歡槍,居然玩了這麼多次。
恐怕他這把槍哪裡有細小的毛病,他都一清二楚。
正想著,病房的門被推開,喬月拎著飯盒走進來,一抬頭,見他坐在床上,手裡還握著槍,表情尷尬了下,“你洗漱了沒有?早飯我買來了,你昨晚發燒,輸液幾個小時,早上只能吃清淡的東西,所以我買了稀飯跟饅頭,你將就著吧!”
父親跟哥哥的早飯,她已經送過去了,昨晚一夜沒睡,早上幹脆去跑步鍛煉,也順便去買早飯。
有了手錶,可以很好的計時,她足足跑了一個小時,回來的時候,雙腿有點軟,上樓的時候快提不起來了。
走一個小時的路,和跑一個小時,效果絕對不一樣。
封瑾把槍收起來,也沒有問她什麼,有些事擱在心裡就好了,“你吃過了嗎?”
“嗯!”喬月放下早飯,跑去洗手間,擰了毛巾洗臉。
外面天色有點陰,看樣子是要下雨,掛好毛巾,她將衣服收了回來,吹了一夜,衣服已經幹了。
洗過的衣服,有一股子好聞的清新香味。
封瑾吃飯很快,而且不會浪費糧食,也不怎麼挑食,相當好養活。
“你的衣服!”喬月把衣服擱在床上,還是不去看她。
“咚咚!”有人敲門。
“進來!”封瑾頭也不抬。
董嘉年推開門,才過了一夜,文質彬彬的男士,就成了邋遢的街邊流浪漢。
喬月也吃了一驚,“你怎麼搞成這副樣子?簡直像極了被人揉虐一整夜。”
“我先去洗個臉,那個早飯給我留一點,我兩頓沒吃了。”董嘉年一進來就往洗手間鑽,他早上沒刷牙,也沒洗臉,髒的他自己都受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