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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錦棠關於上輩子的記憶裡,印象最深的,就是早春三月,桃花正開時,跟著林欽的一次河間府之行了。
那時候她上輩子的女兒小産完三個月,在寧遠侯府黑天昏地的窩了一個冬天,眼看春天的綠意隨著綠蘿鑽進了窗子,錦棠坐在西窗下,望著嫩嫩的綠蘿,狀如枯木,心如灰死,動都不想動。
錦棠記得當時林欽頗鄭重其事的說,自己有個極重要的地方,要她陪著去。
與丈夫和離,卻跟了丈夫的舅舅,坐實了滿京城人對她的恥笑,說實話,但凡出門宴客的事情,錦棠都不想去。
不過,林欽卻說,自己想去的是他幼時曾呆過的地方。
他從小父母雙亡,小時候一直在河間府的城隍廟周圍乞討為生。用林欽的話說,打小兒,他最饞的,就是城隍廟後面的驢肉火燒。
乞討的孩子嘛,肯定是吃不到的,但只憑那股味道,都足夠叫他在一生之中懷唸了。
後來發達了,特地買了一隻驢肉火燒,林欽發現驢肉並不好吃。
但每每有事路過河間府,他總要到那燒餅鋪子門前,也不過經過而已,或者停下來,與火燒鋪的大爺聊上兩句,貪一點那火燒的香氣。
錦棠還是頭一回出京,本以為林欽身為一方諸侯,必定會寶馬以備,香車以載,帶她招搖而出,風光過市。
卻不期,林欽只備了一頭毛驢,自己牽韁,就帶著她出了京。
她是個天生沒畜牲緣的人,小時候養雞雞不活,養鴨鴨子死,好容易家裡養大一隻大白鵝,見了她就啄,啄到錦棠沒脾氣。
至於毛驢這東西,天生和她沒緣份,彼此見了都是紅頭豎眼。
自侯府出來到出城門,錦棠總共叫驢從身上顛下來了三回。
和離,流産,再到寄居在丈夫的舅舅家裡,羅錦棠的人生已經暗無天日了,不呈想一頭驢都欺負她。
身上的白麵綾衣上沾的全是灰,還叫驢蹄了幾個腳印,錦棠索性兩腳一蹬,躺到地上便開始哭,真真兒罵天捶地的哭,邊哭,邊罵驢,用她打小兒在酒肆裡聽來的,最惡毒的話兒罵那頭驢。
錦棠只當自己這個樣子,林欽嫌丟人,定然早就走了。
卻不期他解了衣裳替她披著,便一直耐心的守在她身邊。每每有人經過,他總要小聲的解釋:“家妻才經喪女之痛,心中煩憂,才會如此,散了吧,都散了吧。”
世間至痛,莫過於喪子。
本是在出京的大路上,偶爾有婦人們聽了,過來摸摸錦棠的手,或者塞她一隻煮熟的雞蛋,一隻熱騰騰的紅薯,或者只是安慰她幾句。
錦棠不好再哭下去,也不好再欺負那頭驢,又因為過路人那莫生的憐憫,於是就爬了起來來。
一路上,林欽揹著她,她啃著紅薯,吃著雞蛋,從白天走到黑夜,次日黎明,愣是走到了河間府。
見錦棠心情漸漸兒好了,林欽便講起自己當年在河間府遇刺一事。
當時他說,遇刺算不得什麼大事,而真正可怕的是這些羌人在刺殺他不成功之後,便散落在河間府中,抱著一種魚撕網破的心,肆意屠戮,奸殺婦孺幼童,每每想起,都叫他痛心疾首。
他說,他有一個從小就一起討飯的好兄弟,生死不離的那種,長大之後,因為他的資助,便在城隍廟的門上做賣香的生意。
他生得個小女兒,相貌生的非常非常可愛,但是因為其母懶惰,卻總是連件幹淨衣裳都沒得穿。
他每每去探望,孩子總是破衣爛褸,鼻涕糊著滿臉,一條破花襖兒,能從春穿到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