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倘若是換做他人,張峰也許不會收下這錢。可跟前的是李明蘭,一個非常喜歡作秀的女人。不論是否收下這500元,都會落下話根,倒不如幹脆收下她的錢,看她接下來還有別的目的嗎?
“你每次都給我那麼多錢,我怎麼好意思收下。這個人情,我還不起的。”
“咱們都是同鄉,而且還有親戚關系,路過這裡,本來就該請你吃個便飯,可我確實急著要回去,沒時間陪你吃飯,你就拿著,去吃個夜宵吧。”
李明蘭說話很圓滑,不愧是經過了多年跑業務,得到了寶貴的溝通技巧。
“謝謝!改天,我請你吃飯。”
“等你賺到了大錢的時候,在請我吃飯吧。”李明蘭把500元放在了小電腦桌上,拿著一張手機貼膜,轉身帶著身邊的女同事離開。
“你就慢走。我就不送了。”
“不用你送。我開車來的。”
“再見!”
“拜拜”李明蘭和同事走遠了,而後把手裡的貼膜扔掉了,跟身邊的同事說:“混的真差勁,堂堂一個名牌大學生,淪落到擺夜市。拿著這貼膜都晦氣。”
“他是名牌大學畢業的?”她的同事問道。
“是。當初邀請過他來我們公司,可能覺得我文憑比他低還當了上司,心裡過意不去,放不下面子……”
“俗話說,死愛面子活受罪。看來讀大學也沒什麼用,還不如我們初中畢業的。”
……
李明蘭和跟前的同事不停的在議論張峰,說的他很沒用。
而張峰想起剛才李明蘭的話,心裡偷著笑。
旁邊的小梁問:“張哥!你到處逢緣,命真好!”
“剛才這樣的人,可見,可不見。”張峰把500元遞給小梁“這錢,你拿去吃夜宵吧。”
“你都給了我好幾次錢了。感覺你開銀行的。”
“你先拿著。好好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