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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明蘭現在很沉的住氣了,總經理聯絡了好幾日,才聯絡上了她。
而後在街頭的某個小巷子裡,兩個人碰了一個面。
“李總,要找到您,真心不容易。”
“怎麼了。終於想起我了?”
“我說李總,5個億,不少了。”
“你懂個屁。我為的是錢嗎?我若是為了錢,我完全可以去做別的。為什麼還要呆在這個破地方。我就是想為自己爭一口氣,再也不想被別人看扁,你知道嗎?”
“我,明,白。”
“回去告訴董事長,我的條件是我可以幫他治療好少爺,但是公司的經營權,必須按照我的意思去做。否則。一律免談。我現在身上對少爺身上的病毒有抵抗的能力,只要提取我身上的一點點血清,慢慢的就可以讓他康複。”
“李總。要不你陪我走一趟。我們去拜訪宗董事長。”
“拜訪可以。但是別給我耍花招。我知道董事長身邊很多保鏢,也許會逼我就範。但我不是吃素的。”
“您大可放心。”
“我還忘記了。我去給他治療,又非親非故,我憑什麼照顧他。董事長不是下了命令,當時就開除我了麼?如今怎麼又想到了我。我和他們好像沒半點關系吧。”
“李總。宗董事長說了,您若是能治療好少爺,只要不是很過分的要求,都答應您。”
“既然這樣。算了。我治病不是為了錢,只是為了一個好名聲。”
“那您有要求,盡管提。”
“算了。我的要求,估計董事長不會答應,強扭的瓜不甜。反正又不是我的親人,躺在床上一輩子,關我什麼事。”
“您稍等。我即刻給董事長打個電話。”
總經理給董事長打了個電話,在電話上明顯聽見宗董事長在考慮,因為李明蘭提出的兩個要求是在苛刻,一個要公司的運營權,雖然她處於幕後工作,但公司靠她運營,恐怕有別的目的。最主要的是,李明蘭心想著成為宗家的兒媳婦。估計宗元醒來之後,也不會同意的。
透過了電話之後,總經理低著頭,不敢吭聲。
李明蘭的身上附在的瘋狗系統,不僅嗅覺靈敏,而且聽覺也非常靈敏,簡直比地球的夠還要強n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