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十一點多。
那條漆黑的巷道,一個人影也沒有。
孔思琪回頭一看,又看見了那個身穿黑色衣服的大個子,把她嚇得芳心亂跳,玉體不安。
她放眼看去,卻沒有看見張初平。
她鼓起勇氣對那人說:“你是誰?為什麼總是跟著我?”
那個人停下了腳步,說道:“既然你已知道我跟著你,那我也就沒有必要隱瞞了,實不相瞞,我就是前些天給你寫情書的那個人。”
“那你跟著我,想幹什麼?”孔思琪一聽,心想給自己寫情書的人那麼多,她從來都不當作一回事,基本上看都不看,就扔進了垃圾桶。
“我的意思,我挺喜歡你的,希望你做我女朋友。”那人直言不諱地說。
“笑話,我根本就不認識你,做你什麼女朋友?”孔思琪冷笑了一聲說。
“我們一回生,二回熟嘛,我也是一中的,高三的。”
“那你是幾班的?叫什麼名字?”
“這個暫時就不告訴你了,等將來我們熟悉了之後,你自然就知道了。記得有一次,在做廣播操的時候,我就注意到你了,從那以後,我就喜歡上你了,雖然我們不是一個年級的,可是我們畢竟是校友嘛。”那名男生說道。
“荒唐!你不覺得你說的話很荒唐嗎?照你這麼說,凡是注意到我的男生,我都要做他們的女朋友了?”
“我和別人不一樣,凡是我看上的女生,就是我女朋友。”那名男生說。
“我要是說不呢?”孔思琪說。
“那就休怪我無禮了。”那名男生說著上前一把抱住孔思琪,就要強行親她的臉蛋。
孔思琪哪裡經歷過這樣的事,嚇得芳心亂顫,奮力地把他往外推,並且,大聲喊道:“救命啊,抓流氓!”
可是,放眼望去,巷道里依舊是一個人也沒有。因為這條巷道既沒有路燈,也沒有攝像頭,而且,聽說曾經有人在此持刀搶劫過,因此,一般人都不願走這條巷道。
“你就別喊了,你就是喊破了喉嚨,也沒有用,這裡根本就沒有人。”那名男生說。
就在此時,只聽“啪!”地一聲響,那名男生感覺到自己的腦袋不知道被什麼東西重擊了一下,把他疼得差點暈了過去。
“誰打我?”他鬆開了孔思琪,用手一摸自己的腦袋,已經出了血,要不是他把衣服後面的帽子戴在頭上,腦袋很有可能被砸個洞。
他轉過身來一看,面前站著一名男生,右手裡握著一個已經碎裂的啤酒瓶。
此人非別,正是張初平。
其實,此時的張初平也十分緊張。
“剛剛是你打的我?”那名男生用手指著張初平問。
“你既然知道,何必再問?”張初平說。
“從來都是我欺負人,有誰敢欺負我?”那名男生說著,一腳踢向張初平的右手,把他手中的半個啤酒瓶踢飛。
與此同時,這一腳也踢中了張初平的手,疼得他手不停地顫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