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之,我沒有傷害她,我只是想要領養這個孩子。」
「手續什麼的,我後續自己會補上,可是現在,孩子不見了,我……我也是著急啊。」
「這孩子要是在我手上受到傷害,我也不會原諒我自己的。」
說道最後,趙玲玲鼻頭一酸,整個人開始抽泣起來。
顧晨也是長嘆一聲,提醒著說:「現在說這些也沒什麼用,我問你,你對這個小姑娘,到底瞭解多少?」
雖然顧晨在隔壁的一號審訊室,已經對周迪做了調查,但是,一家
之言,是否有欺騙?顧晨還需要從二號審訊室的趙玲玲這裡得到核實。
這也是為什麼,許多嫌犯在審訊過程中,都需要分開審訊。
這有一定的好處。
當兩人都不肯招供的情況下,可以利用其中一方招供為基礎,對另一方頑固份子起到分化的作用。
即便其中一方沒有招供,也可以讓另一方認為,對方已經招供,而自己卻是那個頑固分子,而受到的懲罰將會更多。
因此來瓦解嫌犯的心理防線。
還有就是,即便兩人都如實交代,可兩人到底有沒有兜底交代?有沒有故意隱瞞的情節?
這些都需要在審訊過程中一一核實。
因此,對趙玲玲的審訊非常具有必要性。
此時此刻,趙玲玲似乎也沒有頑抗到底的意思,直接主動交代道:
「孩子是我們撿來的。」
「說具體些,在哪裡撿到的?」盧薇薇問。
趙玲玲幽幽的嘆息一聲,繼續回道:「我跟我老公,來到這裡找工作,在一家飯館吃了些東西。」
「卻忽然看見,不遠處站著一個小姑娘,嘴裡不停的舔著口水,感覺很想吃東西的樣子。」
「於是,我便問飯館老闆,這是他家閨女?結果老闆說不是,也不認識。」
輕嘆一聲,趙玲玲抬頭看著顧晨,也是繼續解釋:
「後來吧,我跟我老公看這小姑娘十分可愛,就在離開飯館的時候,買了幾張燒餅,主動跟小姑娘打招呼,並且把燒餅送給她。」
聽著趙玲玲的一番講述,顧晨也在做著同樣的筆錄。
畢竟,這樣的解釋,之前自己在隔壁一號審訊室,已經在周迪的口中知曉。
但是,顧晨需要對兩人之間的細節進行核實,於是又問:
「那小姑娘怎麼說?」
「小姑娘?小姑娘說了聲謝謝,然後就開始吃燒餅,於是,我跟我老公也就跟她套近乎,想問問她身邊的大人在哪裡?」
「畢竟,我們感覺這小姑娘似乎是餓了很久的樣子,吃東西也是狼吞虎嚥,十分可憐。」
「可後來,我才知道,原來小姑娘連自己叫什麼?來自哪裡?父母是誰都不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