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從薩爾瓦多前往克里斯汀娜的車輛,只有一種破舊的中巴。
林超當然不想委屈自己,又讓阿九租了一輛SUV。
畢竟在這樣的炎熱中出門,沒有空調可不是好主意。
讓人意外的是,隨車而來的,竟然還有保安公司的人。
那個經理滿臉堆笑的說道:
“先生,我們的人員很勇敢,絕對不會讓你吃一點苦頭。”
林超剛要拒絕時,發現保安手裡抱著的,居然是一支“麥德森”輕機槍。
該槍於19世紀80年代,.H.麥德森設計。
1902年,麥德森輕機槍正式生產。
1904年,它開始配備丹麥軍隊,並被運用於日俄戰場上。
因為效能優異,立刻被34個國家所使用,這裡面就有大清國。
麥德森輕機槍採用上方裝彈。
大多采用弧形彈匣,子彈容量32發。
挪威還使用過彈鼓,子彈容量為100發。
機槍的口徑眾多,從6.5毫米20毫米都有。
其中比較多得是7.92毫米、7.62毫米、6.5毫米三種。
清朝定製的麥德森機槍,口徑就是7.92毫米。
1908年,廣東製造軍械總廠開始仿製麥德森機槍並獲得成功,當時將它稱為“輕機快炮。”
其後,開封兵工廠也開始進行仿製。
但是,麥德森機槍成本居高不下,仿製的數量並不多。
抗戰爆發以後,國民政府兵工署向丹麥訂購了3300挺麥德森輕機槍。
它們於1938年3月至1940年3月間運抵,在抗戰中發揮了重要作用。
這一批輕機槍配備了腳架,在陣地戰的時候,可以當做重機槍、防空機槍使用。
使用過程中,國軍發現麥德森輕機槍的效能強於捷克“ZB26。”
於是,兵工署決定進行仿製。
1938年,他們派員到丹麥進行商洽,併購買生產許可和相關裝置。
1939年4月,兵工署成立第51工廠籌備處。
當時計劃是在昆明建廠,利用訂購來的1000多臺機械進行生產。
初步估計,工廠建成後能夠月產500挺麥德森輕機槍。
但讓人惋惜的是,1940年6月,訂購的生產裝置以及圖紙,被倭軍炸燬於滇緬公路西南運輸處的存放站。
不過,根據資料記載,51工廠在1941年,還是生產出了12挺麥德森機槍。
圖紙來源有兩種說法,一是根據清末兵工廠的圖紙生產;另一個是兵工廠對零件進行了測繪。
因為手頭缺乏相關裝置,最終只能轉向生產捷克造。
新華夏成立以後,解放軍手頭也有不少麥德森輕機槍,但它們的效能已經遠遠落後。
於是將槍的口徑改成7.62毫米,並當做民兵武器一直使用到70年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