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梁盛和無愧於金牌律師的稱號,他一站起來就氣場全開,首先問了秦聿修幾個關鍵問題。
“秦聿修先生,請問你是否參與了樂享傳媒股份有限公司的p2p非法借貸專案?”
“沒有!”秦聿修的回答擲地有聲,我下意識地握緊了自己的拳頭,為他打氣。
然後,梁盛和又接著問道,“那你是否指使過自己的屬下非法吸收公眾存款?”
“沒有!”
“再請問,你是否認識樂享傳媒股份有限公司的趙興趙經理?”
“不認識!”
“一次也沒見過嗎?”
“沒有!”
“那麼,在樂享傳媒股份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十億資金後,你是否收到過這筆錢,或者是這筆錢的一部分?”
“沒有,我沒有收到過一分錢!”
“好的,秦聿修先生,為了證明你所的話都是真的,你是否願意公開秦氏集團的財務報表,以及你個人名下的銀行流水?”
“願意!”
……
秦聿修全盤否認自己的罪名,而且他在面對提問的時候,義正言辭,不卑不亢,絲毫沒有心虛和畏懼的表現,讓人看了後不禁為之信服。
我不由得揚起嘴角,真為他感到驕傲,即便他已經身陷囹圄多日,但氣質絲毫不減,他那種從骨子裡流『露』出來的自信與冷靜,讓人覺得炫目。
梁盛和的問題只有五個,雖然不多,但是邏輯清晰,字字珠璣,透過他簡短的提問,這個案子的始末已經基本交代清楚了。
那就是秦聿修只是作為一個集團領導者的身份,他日常根本不參與樂享傳媒的經營與人事,而且他也沒有指使過任何人做這件事情。
現在趙經理外逃,沒有人證,且檢方也拿不出任何具有秦聿修簽名蓋章的物證。
更重要的是,他也沒有因疵利,所有的財務報表以及他個饒銀行流水都不曾顯示,他曾經從樂享傳媒那裡拿過一分不該拿的錢。
而這是我們辯方的最有利、最直接的證據。
本著“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我們勝訴的機率很大。
但是不到最後一刻,我的心仍是懸著的。
按照流程,辯論結束後,就是雙方律師的總結陳述,我本以為接下來梁盛和會請求駁回之類的,可是沒想到,他卻忽然又請示法官,自己又發現了一個新的證據。
我心裡一喜,卻很茫然,什麼時候有新的證據了?
我看了看秦聿修,他好像也不太清楚的樣子。
而梁盛和是背對著我的方向,而且他當庭辯護,也不方便跟我交流。
我便將眼神轉向了方厲陽,他卻只給了我一個淡淡的微笑。
我更加費解了,同時心裡也更加緊張了。
新證據肯定是對秦聿修有利的,但不知道法官會不會准許臨時呈上來。
還好,經過商議,法官最後同意了。
然後我看到梁盛和將資料呈了上去,那資料一疊一疊的,每一份都用藍『色』透明的整理夾彆著,看著十分眼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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