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雲和程磊帶著四五騎連夜向西南方疾馳,到黎明時已經進入河內郡境內。
眾人雖然焦急,可坐下馬匹已然支撐不住,如果再跑下去必然會累死,若無馬匹不知要何時才能抵達河內郡的郡治懷縣。
於是,趙雲等在一處小河邊暫歇,將就著吃些乾糧,程磊鑿冰取水供眾人和馬匹飲用,又有河邊乾草讓馬兒自食。
稍歇一個時辰之後,眾人再次上馬,直奔懷縣。
午時途徑朝歌,人困馬乏,趙雲等不得不再次入城歇息。
程磊覺得如此半天一歇,太耗費時間,不知何時能到懷縣。提議眾人出資再買幾匹馬,在路上換乘會快上不少,救人如救火,已經耽擱不得。
可幾人搜遍全身,別說買幾匹馬,就是買上一匹那也不夠。
趙雲提議直奔縣衙,請求朝歌縣令務必備上幾匹快馬,實在不行,那就明搶。
這裡稍微科普一下,馬的時速一般在三四十公里,並不算快,而且還是在全速奔跑下計算的。
事實上即便良馬在快速奔跑三十里左右就要停下歇息,否則會有累死的風險。
古時所謂的八百里加急,幾乎是二十里左右,就要在驛站換馬。靠著馬匹的短距離衝刺才能達到一天幾百裡。
正常的一人一騎,一天能夠兩百里已然算是難得一見的好馬,而且中途要休息好幾次。
正是如此,趙雲等才需換馬。
眾人渾身血跡斑斑,駕馬直奔縣衙,城內百姓看他們橫衝直撞如見盜寇,紛紛躲避。
時任朝歌縣令林遠自縣衙而出,正要去東城公幹,趙雲等人已然到了縣衙門口。
趙雲認得縣令官府,當即翻身下馬,拱手道:“我乃冀州牧盧使君賬下兵曹從事趙雲,因使君在青崖寨被黑山軍圍困,特來河內郡尋朱太守救援,途徑此地人困馬乏,需良馬數匹,懇請尊駕贈與我等,好速速趕往懷縣。”
林遠時年三十有八,這縣令乃是花費五百萬錢,託人從張讓那裡買來的。上任以來,欺壓百姓時重拳出擊,遇到大事則唯唯諾諾。
這時他因趙雲等人渾身血跡斑斑,不明身份,又捨不得幾匹良馬,便故意拖延,“你等口說無憑,可有信物?”
趙雲借下腰間所縛的布包,內有冀州牧印信,定鄉侯印,“這些乃是使君親手交予我,尊駕當知我等所說不假。”
林遠身為一縣縣令,自然認得這印信可是做不得假,可他又恐趙雲等人就是黑山軍,已經殺官奪印,“我怎知你等不是已經殺官奪印,此去懷縣乃是要謀害朱將軍。”
程磊頓時勃然大怒,“趙雲為州牧府兵曹從事,我為一曲軍侯,如今只是向你索要幾匹良馬。你敢汙衊我等為賊寇?”
他握緊手中刀,有要砍人的架勢。
林遠所帶的縣衙兵士有數十人,頓時將趙雲等人圍困。
趙雲將印信再度縛於腰上,“我們本想對尊駕以禮相待,怎麼奈你以小人之心猜度我等,那就休怪我們無情,今日這馬你不給也得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