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雲濤一個星期大約在市委組織部待一天,而這一天時間還不定,有時是星期一,而有時候,卻是他去連島市開會的時候,會到市委組織部轉一圈。
在市委組織部待上幾個小時,就離開市裡回了東河市。
東河市的事務繁忙,而市委組織部說是忙,都是一些事務性的東西,需要部長決策的時候少,除非市委有重大工作部署,部長要把握好工作方向。
高山此時以為石雲濤吩咐的事情只是說說而已,只要部裡頭不配合,石雲濤知難而退,事情就算了。
而石雲濤在吩咐之後,就沒再因為這事找他,這讓高山在感到得逞的同時,又覺得哪裡不對勁。
時間在一個月之後,石雲濤突然把高山叫過來談話,說:“高山同志,組織上決定把你調到市政法委擔任常務副書記,你回去以後,準備好工作交接吧。”
此話一出,高山愣住了,這是不想讓他在市委組織部幹了啊,調到市政法委擔任常務副書記,這是一種平調,看上去,並沒有貶謫他,但是這兩個職位的含金量是不同的。
市政法委常務副書記,是市政法委的二把手,市政法委管著公檢法司,聽上去也比較牛鼻是不是?
然而市政法委常務副書記也就管著政法委那一塊的工作,而市委組織部常務副部長呢,則是管著全市的幹部。
市委政法委常務副書記給哪個縣區書記打電話,縣區書記不一定買賬,因為市政法委常務副書記管不到他們,他們之間是平級的。
而如果是市委組織部常務副部長給縣區書記打電話,縣區書記一定會買賬,因為他們的調整升遷,必須要過市委組織部這一關。
兩相對比,就能看出這兩個職位的含金量了吧?
因而從市委組織部常務副部長調到市政法委當常務副書記,總是讓人感到彆扭的,在其他人看來,高山一定是被石雲濤趕出市委組織部的。
石雲濤此時和他說的很乾脆,沒有任何商榷的餘地,高山在愣住的同時不知說啥好了。
不服從組織決定?
此時石雲濤就代表組織了,因為石雲濤是名副其實的組織部長,高山作為常務副部長事先都不知道這事,他就知道石雲濤一定是先和市委書記商量過這事了。
事情很清楚,石雲濤不想讓他在市委組織部當常務副部長了。
原以為石雲濤是要當甩手掌櫃,現在看來,石雲濤這不過是虛晃一槍,然後回過頭來,殺了一個回馬槍!
一槍就把他刺於馬下,雖說他在連島市那也是有影響力的人物,但是他不是連島市權力高層中真正能坐在牌桌上的人。
高山在市裡的實際影響力再大,只要他坐不上牌桌,那就只是一個棋子,石雲濤想把他拿下,那就是扔牌的事。
“石部長,這事已經定下了嗎?”高山無力地掙扎,問一句。
石雲濤抬起眼皮瞧他一眼說:“馬上召開常委會。”
高山無語了。
很快,高山被調離市委組織部,去了市政法委任職,他離任組織部的時候,組織部有人為他送行,高山感慨萬千說:“咱背後還是沒人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