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了,我說的是海納百川,有容乃大是你詞典的結果。”
“等下,這不你看見她的時候感慨了一句,這妹子,真是,海乃百川麼?我告訴你啊,我可記的很清楚,第一次週考,她全校第一,你第十,然後你說。她一直第一,你一直第十。高考結束,她全市第一,你還是全校第十。”
方蟄的記憶被翻了出來,之所以沒記住簡芳華的名字,實在是她的樣子模糊了,就記得她總是低頭走路,戴著厚厚的眼睛,就像啤酒瓶底。那時候的方蟄,覺得這妹子只有一個優點,偏偏她自己似乎把優點當缺點。這妹子人緣很差,似乎班上的女同學都牴觸她。
方蟄和她唯一的交集,就是有一天她摔倒了,路過的方蟄上去拉她起來。
“唉,歲月啊。”方蟄感慨了一句,魏晉嘆息一聲以示同感,深得為賦新詞強說愁的三味:“沒想到再次見到她,根本忍不住來了,要不是她叫我發哥,我還以為她認錯人了。”
“不是,你們怎麼遇見的?”方蟄好奇了,摸出煙丟給魏晉一支。招到魏晉一個幽怨的眼神:“她主動找的我,我還以為她真的是找我,沒想到她不是找我。”
“打住,說結果。”方蟄最煩這種不好好說話的人了。
“人家找的是你,但是不知道你的聯絡方式,所以才透過別的同學招到我家,管我要你的聯絡方式。我說你今天也回來了,她說她請客吃飯,讓我來接你。”
方蟄聽傻了,抬手扶額:“等一下,馮倩呢?你把人丟下來找我?”
“我媽拉著馮倩去串門了,我給她留了張條子。好險啊,簡芳華來的時候,我媽和馮倩已經出門了。不然肯定要鬧誤會。”魏晉心有餘悸。
方蟄一臉的鄙夷:“你自我感覺真好。”魏晉很想瀟灑的甩一下頭髮,發現這不是啥好話。
“蟲子,你越來越卑鄙了。”魏晉立刻懟回來,方蟄呵呵呵,指著普桑:“你開車,走。”
魏晉道:“真去啊?”方蟄怒道:“你都答應人家了,能不去麼?”
魏晉秒慫,笑嘻嘻賠罪:“這不是當時比較激動麼,沒怎麼想就答應了。你想啊,從上學開始到現在,我們跟高中同學幾乎沒有任何接觸,我還好點,聚過幾次。你直接不會來啊。”
“我踏馬的要掙錢交學費,掙錢養活自己,我哪有閒工夫回來浪費?”
魏晉楞了一下,還是開啟車門上車,坐穩後嘆息道:“以前我一直沒心沒肺的,只有你拿我當兄弟。真是朋友遍天下,知己唯一人。”
“好好開你的車,放什麼酸屁,你想冷死我啊。”方蟄沒好氣的懟過來,高中的時候同學之間還是比較單純的,相互之間關係也就那樣。方蟄一直都不被男同學喜歡和接受,只有魏晉拿方蟄當死黨,那能一樣麼?
江城街上現在也有不少看起來還不錯的飯店了,簡芳華沒有選擇什麼很貴的地方,而是找了一家很普通的館子。然後站在路邊等著魏晉。
四年大學生活,加上半年多的帝都生活,一個少女從青澀到成熟的過程。
以前覺得很丟人的事情,大學四年結束才發現是應該驕傲的本錢,漸漸的也就適應了那些羨慕的眼神{含嫉妒},也適應了男人們的視線總是非常的精準。
有些想法,一旦誕生了就難以遏制,簡芳華最終也沒能忍住,決定回來看一眼那個把她扶起來的同學。當時的情況是這樣的,異性之間隔著一條鴻溝,女同學孤立她。
高中三年除了方蟄之外,沒有跟任何異性身體接觸。簡芳華記的很清楚,那天摔倒之後,好幾個同學都繞著她走過去,只有方蟄站在她面前,伸出了手。
簡芳華至今清楚的記得,當時方蟄的手很溫暖,說話的聲音溫潤,就像冬日裡一縷穿透窗戶的陽光。再那個她發誓不惜一切必須逃離這個城市的灰暗時刻,出現在她面前。
簡芳華不知道自己算不算衝動,本來幾乎沒有任何交集的兩個人,就因為那一次伸手,自己竟然念念不忘,回到了曾經發誓打死都不回來的江城。
車子聽聞的時候,簡芳華的呼吸都困難了,看著開啟的車門,下來的那個男人,笑容依舊溫暖。簡芳華覺得胸口沉重,說話都困難的時候,對面的方蟄衝她伸出手:“好久不見!”
“是啊,好久不見。”簡芳華本能的握手,有點用力的握手。
這一刻她覺得,就衝這一幕,這次回來值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