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大貴曾經看過姚賢鎬編寫的“中國近代對外貿易史資料”,其中有璞鼎查簽訂南京條約時作為談判依據的貿易資料(即“致英國駐華各領事之題告”),其中有“茶葉近幾年平均出口量為每年三十五萬擔,均價二十兩或二十七元”的記錄。
不過,姚大師很快在附註中註明,“運往英國的茶葉達四千萬磅,運往美國及其他各地者一千萬磅,每擔平均均價為二十兩,但屬於較低價格,或許每擔二十五兩叫接近事實”,以做更正。
考慮到茶葉是中國出口的最大宗貨物,璞鼎查拿出這份資料是要用作降低茶葉出口稅率的依據,將茶葉的出口稅從每擔4.5兩至五兩降低至2.5兩,將茶葉的出口價格報低顯然有巨大的利益,因此可以認為姚大師的更正是有道理的。
事實上,“中國資本主義發展史”中也提到過,“鴉片戰爭前,出口茶價很高,紅茶每擔在二十六兩,綠茶二十四兩”。
因此,將廣州一口通商時期的茶葉價格設定為每擔二十五兩左右,顯然是較為合理的。
在這裡多嘴說一下,鴉片戰爭前中國茶葉年出口額達到858萬兩左右,東印度公司還在的時候經營茶葉的利潤一年就有三百五十萬英鎊,英國政府也能獲得同樣多的稅收,而這筆收入佔英國政府財政收入的十分之一,這應該是東印度公司解體前最後一年1833年的資料。
從這裡也可以知道,中國的茶葉運到英國後,納稅後價格至少要上浮百分之二百以上,由此可見其中的利潤到底有多大。
那麼,廣州出口價為每擔二十五兩的茶葉,在魔都的內銷價格大概我多少呢?
1852年的時候,英國人福欽(也就是Fortune,好名字啊)寫過“中國茶區旅行記”一書,曾說每擔成本四兩的茶葉,運到口岸出售,批發商額外費用高達一兩;
而魔都收購價平均每擔為18兩的中上等茶葉,中間商(茶棧)操縱的利潤就有四兩,即達成本的百分之二十五或售價的百分之二十二。
之後的一些調查資料也表明,祁門紅茶委託魔都茶棧出手的茶葉,數量損失、付價折扣以及各種費用、陋規等,佔到茶葉價格的百分之二十左右。
從此可以知道,茶區茶商委託茶棧出售的茶葉收益中,茶商只能得到總價的八成左右(十八兩賣出茶葉後,只能得十四兩左右),茶棧獲得兩成左右,當然茶棧也要用來墊付稅費和各項佣金等,並不能完全佔這兩成收益。
從這裡能得到另一個重要資訊就是,茶棧裡價格十八兩的茶葉,已經算是中上等的茶葉,即使拿到英國也不遜色,很能拿得出來。
這一點很重要,在消費茶葉的眾多西方國家中,英國人對茶葉質量最為挑剔,至少要中品以上的茶葉才能在英國有銷路,相對而言美國和其他國家對茶葉質量就不那麼計較,稍微粗劣一些,價格合理也能接受。
趙大貴在此的結論就是,既然十八兩的茶葉已經算是中上等茶葉,那麼出口價格應該至少比二十五兩的中位均價要高一些。
還有一點要注意的是,廣州出口的茶葉通常都要在十三行的倉庫裡存放一年以上才能送到外國商船上,不管紅茶還是綠茶都是如此,與之相比,魔都茶棧的茶葉因為與茶區近,以新鮮程度而言都能秒敗十三行的陳茶。
考慮到這些情況,趙大貴就覺得每擔十八兩的茶葉報價二十七兩應該沒問題,還能留出一些討價還價的空間。
既然這樣,趙大貴就決定按照幾家茶棧報出的茶葉價格,再上浮百分之五十到六十,提供給凱特利船長做選擇,如果船長覺得價格太高,那就討價還價一番後勉為其難地降下一點就是了,總之不能報得太高或太低就是了。
按照這個原則,趙大貴便制定出幾種中上品茶葉的報價單,其中:
熙春茶每擔46兩,工夫茶每擔27.5兩,屯溪每擔24.5兩,雨前每擔40.5兩,小珠每擔46.5兩。
(知了注:這其實參考1857年額爾金在魔都英商總會上關於海關稅則與一般貿易關係報告書(英國外交部檔案)中關於1845年魔都茶葉出口價格的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