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睡了多久,吳明迷迷糊糊地睜開了眼睛。
四周無人,陽光透過樹葉的間隙,斑駁的亮光落在吳明的臉上。吳明暈沉沉的,不禁用力拍了拍自己的腦袋,可才碰觸到腦袋就立刻倒吸了一口氣,好疼,感覺腦袋像要炸開了似的。
有痛感,這說明我沒死嗎?潘多拉?那是什麼?
吳明看了下自己的手指,依稀記得昨天的小拇指已經被鋸斷了,現在一看卻依舊完好的。難不成真是在做夢?吳明不禁懷疑著。
起身看看四周,自己現在很明顯是在一個荒郊野嶺的地區,倫敦有這樣的地方嗎?這裡環境倒是不錯,是公園嗎,不過是聖詹姆斯公園還是格林公園?想想應該不可能吧,這邊看起來更像是某個不知名的野外森林區域。
不對,太不對勁了,吳明仔細地回想著昨晚的那個“夢”,在那個房間,自己靠在金屬裝置箱旁,而老傑克就在自己的面前,正舉起電鋸向自己的腦袋劈來,驚慌之下,金屬箱卻開啟了,裡面出現一個如太陽一般耀眼的球狀物體。
球狀物體當時似乎是感受到了空氣中的血腥味,興奮地顫抖了一下,緊接著不可思議的一幕發生了,吳明斷指處源源不斷流出的血液化成了一條血線飛進了光球之中,然後吳明就在劇痛之下失去了知覺,再醒來時自己便是身處在這片一望無際的陌生森林了。
吳明苦拉著臉,這裡究竟是哪,距倫敦到底有多遠?吳明暗罵,以後再也不想出國了,就算伯父跪著求我也不行。
不過這一切暫時都不重要了,吳明現在更關心怎麼把空肚子填飽,飢腸轆轆的感覺的確不大好受。
吳明摸了一下口袋,口袋中僅有一個手機,開啟手機,手機螢幕上則顯示完全沒有訊號,更別說去找人求救了。
吳明左顧右盼著四周的環境,這裡沒有飯館,沒有超市,甚至連個便利店都沒有,整個就像電視中的野外求生節目似的。“這種與大自然融為一體的樸實感覺……”吳明撿起一截斷下來的枯枝,去掉雜枝,嘆氣著,“真不好受啊。”
端詳了一翻眼前的“工藝品”,“嗯,勉強能當柺杖用了。”
“嗖”的一聲,一隻兔子模樣的生物從眼前的草叢鑽出來,又迅速地鑽入另一個草叢,雖然說是像兔子,但是它的鼻子上竟然有一個尖尖的獨角,這麼奇怪的生物以前從來沒有見到過啊。
“太可愛了,要不抓來養著吧……”半秒之久的劇烈的思想鬥爭後,吳明又重新做出了個決定,把嘴角邊流出的口水擦掉,“算了,還是先交給肚子感受一下吧。”
順著兔子樣的生物追了過去,沒跑多久,吳明發現那隻“兔子”已經停了下來,回頭警惕地盯著吳明。吳明此刻彷彿一個逼良為娼的惡漢,說著連自己雞皮疙瘩都掉了一地的話,“小兔啊,你就從了我吧。”
吳明抬起手向“兔子”抓去,沒想到“兔子”用角猛力一頂,便輕易的把吳明的手頂開了,吳明另一隻手同時也抓了過來,兔子的耳朵卻輕輕一甩,又把吳明的手打了開去。
“反了你!”吳明怒目圓瞪,“乖乖被我吃了是你的福氣,本來你還可以選擇被我煮了還是被我烤了,但是現在你已經沒有選擇的機會了。”
吳明的雙掌再次迎上兔子的耳朵,想要抓住它的耳朵,可惜無奈這耳朵太靈活了,加上兔角不時地從中間抵擋,兩者一時打得難解難分。不久後吳明累得趴在地上喘氣,兔子也累得在那裡直喘,二者打成了平局。
“再來!”稍做休息後,吳明一個鯉魚打挺蹦了起來,兔子也立刻擺出了防禦姿勢。
兩者繼續你來我往地打了半天,依舊是不分勝負。
“我打!”吳明跳起來一道飛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