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柳哼了一聲說:“你一個女兒家,終是別人家的人,還爭什麼房子。”
楊念嬌嚷嚷著說:“舅舅在這裡可以評評理,父母買的房子,是不是女兒就沒份?”
林元:“新房有幾個房間?”
“四房二衛一廚房。”
“房子裝修好了,你就去霸到一間房住就行了。”
楊念嬌高興地說:“我聽舅舅的。”
她轉身離開了。
林玲低聲對林元說:“元,你不要跟念嬌說新房她有份,自買了這套房以後,她跟我鬧過幾次。說不得把房產證上名字寫他哥嫂的,要寫我和你姐夫的,因為錢是我們兩個出的。她一個女孩子,花十多萬供她讀書,樹鵬高中都沒讀完就出來打工了。這女孩太尖利,只進不出。”
林元:“念嬌讀了幾年大專,懂的道理確實比你們多,兩個都是你們的小孩,以後的話也不知道哪個小孩對你們更有孝心,所以說話也不要說死了。”
站在他的立場,也只能糊稀泥。
談到林元目前的境況,林玲和楊柳都想搞清楚:林元又買車,又開店的,不會是打腫臉充胖子,裝的吧?
“我跟你們說實話吧,這輛車是買彩票中了二等獎一時高興去買的,買了車還有二三十萬在身上。在那邊做生意,也是依娜弟出資開建材店,我幫他看店賣東西的。”
他覺得現在階段該瞞還是瞞下來好。
“你也真是的,中獎得了錢,都不知道用到點子上去。以後不管在什麼地方都好,首先要買套房穩定下來再說。”
這理由林元都聽得耳朵長毛了!
但是他又無法反駁。
林元當年在廣東打工幾年,又被盤龍鎢礦緊急召回單位上班。
吳依娜跟林元回到單位。
只有一間單身宿舍居住。
在外面走廊上生火煮飯。
大女兒玉嬌出生,林元上班的工資才四五百元,而且還經常不準時。
連基本的生活費都無法保證。
當時還跟姐夫商量,借了幾萬元錢,接手了礦部鎮上一間雜貨店。
開了半年,虧本幾萬元。
林元沒有辦法,只有自動離職,重新去廣東進工廠打工。
幹了幾年才還完了借姐夫的幾萬元錢。
同時,二女兒和三兒子也相繼出生了。
假如沒有系統,林元也不知道自己的困境何時能走到頭?
當晚林玲安排他們住在二樓內室。
吳儂娜問林元:“樹鵬娶媳婦,姐和姐夫沒有開口向你借錢?”
“姐夫有錢,他不用借錢的。再說他們現在也不知道我有多少錢?”
“你也真是的,連家裡人都不說實話。”
“我姐夫和我弟都是一丘之貉,人品靠不住,你知道他是怎樣掙的錢麼?”
“靠什麼掙的錢?”
“坑蒙拐騙,賣假藥……”
林元也不願再提,他寧願去乞討也絕對不會去幹那種昧良心的勾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