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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卷:履新市政府辦 第734章醉翁之意不在酒

潘國良的親戚連忙說沒有,王壽生道:“這事是誰查的?”

潘國良的親戚道:“是縣紀委查的。”

王壽生道:“縣紀委不就是石雲濤嗎?是石雲濤讓查的嗎?”

潘國良的親戚說:“是他讓查的,還親自和我表哥談話了。”

王壽生聽了道:“那我知道了,我跟劉楚說一聲這事。”

掛下電話,王壽生琢磨個不停,他沒想到因為這麼一點事,會受到牽連,石雲濤這小子居然會查這事,目的是什麼?

是不是要針對劉楚的??

針對他倒不太可能,因為石雲濤不可能知道他給劉楚打了招呼。

但石雲濤要針對劉楚,這事也不對,這裡面會是什麼情況??

王壽生想了想,就給劉楚去了電話,劉楚一聽這事,臉色不太好了,很顯然,他也認為縣紀委這是不是在針對他。

正常情況下,縣紀委查這個事情,一定會投鼠忌器,因為這事與劉楚有關,一查,必然要牽扯到劉楚,縣紀委怎麼好下手查?

可是縣紀委現在不但查了,而且還要追究潘國良的責任,到時候,劉楚坐在常委會議室裡頭研究這事,他豈不是很尷尬??

劉楚高度懷疑,這裡面有名堂。

作為縣政府的縣長,劉楚現在早已進入了角色,不幹不知道,一干才知道縣長的權力不小,無論是什麼事,只要他大筆一揮,就能別人帶來無盡的利益。

縣委雖然是管人的,但是作為縣長並非沒有人事權,比如潘國良女兒入職這事,只要他一簽字,就有法律效力了,縣人事局根據他的簽字就可以給潘國良的女兒正式入編,至於這裡面有沒有假,人事局就不管了,即使是假的,縣長簽了字,就變成真的了。

對於科級幹部的任命,縣長的權力當然沒有縣委書記大,但是縣長也是有推薦權的,最後也是縣長提名,縣人大才能任命各大局的局長。

因而縣長的實力不容小覷,何況縣長的事權比縣委書記多多了。

縣委書記就是一個婆婆,相當於是董事長,而縣長就是總經理,董事長不會去抓很小的事,而總經理則是事無鉅細的。

劉楚此時與高權的關係相處的還算可以,但是他也是想著在縣政府事權範圍內的事情,他能說了算。

可是高權有時候會有不同看法,跟他講了,一開始他當然是要聽的,但慢慢的,他便有了自己的主張,不再那麼唯高權之命是從。

高權發現了這種情況,嘴上沒說什麼,但心裡頭是不舒服的,好在劉楚還是會經常向他報告工作,不像趙江流那樣,無視於他。

既然這樣,高權也就不想太在意,但是如果有機會敲打劉楚,他還是想敲打一下。

劉楚此時便想著高權是不是想借著這事來敲打他。

劉楚心裡沉了沉,石雲濤作為縣紀委書記,那真是在維護高權上是下了工夫的,下手也狠,這一次又把矛頭對準他了。

劉楚便開始這麼想,心裡面自然不懌,不過他也不擔心什麼,他想好了託詞,就說他事先什麼都不知道,以為就是一次普通的調動,他就簽了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