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閱卷的第六天,考校所和覆考所的工作已經全部結束,所有進士科試卷都呈到三位詳定官面前!
這科殿試的試卷,將由他們這三個詳定官排定名次。
這倒不是一個太困難的工作,因為只要不是極特殊的情況,詳定官還是以初考覆考的成績判定結果為主。
三位詳定官撕開初考官的彌封,對照覆考官的判等,若是兩者的判定一致,就可以直接定下這份殿試考卷的等級。
因為判卷其實是有標準可循的,如學識、文理、辭藻之類,優劣之分不難判定。所以在七八成的情況下,初考覆考的結果是相同的。
剩下的二三成考卷,到底該以初考官的判定為準,還是以覆考官的判定為準,對這三位都是聞名遐邇的飽學之士的詳定官,自然也是基本都能一目瞭然,並不算難。
因此僅用一天半的時間,三位詳定官就把所有卷子全部定完。
到了這第七天下午,他們剩下的最後的工作就是從一二等卷子中挑出十份他們認為最佳的來,進呈道官家御前,以供官家最後欽定。
當然,這一次他們只需要選出九份就行了,因為官家自己已經選出一份了,那就是他在殿試之時,親自批閱的那份名叫鍾浩的考生的考卷。
因為這殿試官家才是主考官,當然這三位詳定官的排定名次,要考慮官家的聖意。三個副主考作為詳定官,只不過是為官家代選而已,所以他們自然要遵從官家的意思。
鍾浩的試卷在彌封、謄抄之時,已經被挑出來了,所以他的試卷根本就沒有彌封。官家都批閱過了,還多此一舉幹嘛?!
鍾浩的試卷其實一開始就被直接送到了三位詳定官手裡。
劉敞、黃振和梅堯臣三位詳定官自然對鍾浩的試卷要特別對待。
三人都讀過鍾浩的試卷後,都覺得這份試卷其實很是一般。
詩賦做得很是生澀,毫無華美之處,而其策論文理也很粗疏,只是內容還算充實,算是言之有物罷了。
官家對這份試卷的評語只有兩個字,上面用硃筆寫到“尚可”!
劉敞等三個主考官其實也覺得這份試卷確實也只能說是尚可!甚至連嚴格來說,連“尚可”二字的評語也達不到。
對於官家親自批閱的這個叫鍾浩的考生,他們都不認識,也不知道官家為什麼會單獨批閱他的試卷。?
三個詳定官對於那些東京名氣大、才學高的才子,也是認識不少的。還有那國子監和太學裡的才學卓異士子,他們也都知道一些。
但是鍾浩以前一直都是在地方上,為了省試才剛來東京,因此在東京實在沒什麼名氣。
說起來鍾浩“做得”的那膾炙人口的《水調歌頭》、《青玉案》等詞作,三位詳定官大概也曾聽過。
鍾浩“寫得”那《笠翁對韻》和《聲律啟蒙》的韻書他們或許也曾見過。
不過顯然他們沒有把此鍾浩跟彼鍾浩聯絡在一起,畢竟鍾浩這個名字太普通了。大宋那麼多叫這個名字的,不熟悉他的很難聯絡在一起。
如果沒有官家的親自批閱,劉敞等三個詳定官大概會一致認定這份試卷應該歸為三甲之列。
但是這事兒沒有如果,官家如今確實是實實在在的批閱過了。
因此劉敞三人自然不能只按照自己的意思去對待這份試卷。
雖然官家沒有明確要把鍾浩的試卷一定要放入前十,但是官家既然單獨批閱了這個考生的試卷,顯然這個考生是簡在帝心的,三個詳定官也不能不考慮這點。若是名次太低了,怕是官家面上不好看,怕是肯定會不高興。
因此劉敞等三個人最終商定,還是把這份試卷放入了前十的考卷中。
…………
次日黎明,也就是殿試之後的第八天,也是放榜傳臚的前兩天,官家在崇政殿升座,考官們分左右列班,皇城司侍衛將全部考卷抬到殿中。
劉敞呈上選出的此科殿試的十份佳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