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們沒有發現嗎,這是一個對詭異很不利的規則!
如果詭異偽裝成了同學,那麼在我們發現它之前,它是不會移動的。
一個活生生的同學,卻不能移動!
這不是明顯的破綻嗎!
只要人的腦子沒問題,看到哪個同學半天不動,肯定會懷疑他的。
如此一來,就很容易找到詭異,透過考試。
然而現實情況,截然相反。沒有一個班級,透過了考試!
這恰恰說明了,我們對源規則第3條,理解有誤。
想通了這一點,我的思維就清晰了很多。
我開始反覆默讀規則3,想要從中找到蛛絲馬跡。
終於,我發現了關鍵破綻!
規則3,其實玩了一個文字遊戲!
‘詭異和人類一樣,都有四條胳膊和腿。’
‘從外表上,很難發現誰是詭異。’
這兩句話之間,用的是句號隔開!
這意味著,這兩句話並沒有必然的邏輯因果。
並不是因為詭異和人一樣,有四條胳膊和腿,所以從外表上,很難發現誰是詭異。
這兩句話沒有因果關係!
我們應該單獨理解!
而且正確的理解順序是,先理解後一句,再理解前一句。
先看後一句——
從外表上,很難看出誰是詭異。
那麼,詭異得變成什麼樣子,才能讓人從外表上,無法看出誰是詭異呢?
很簡單,除了變成人的樣子,自然能變成其他樣子!
變成空氣,變成液體,變成物體……
試想一下,如果詭異變成了空氣,那麼從外表上,你能看出誰是詭異嗎?
很明顯,不能!
那麼問題來了,詭異到底會變成什麼樣子呢?
這個時候,我們才應該回過頭來,理解前一句。
在前一句中,尋找提示的線索——
詭異和人類一樣,都有四條胳膊和腿。
這其實是一個很明顯的提示,告訴我們,詭異有‘四肢’
四肢不僅是胳膊和腿,對於板凳、桌子來說,它們也有‘四肢’!
到了這裡,就已經能有了大致的猜測。
詭異可能是桌椅板凳。
那麼,教室裡這麼多的桌椅板凳,到底哪一個,才是詭異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