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你靠賣貨來賺錢?”陳木疑惑的問道。
這也不合邏輯啊!
驚恐之主賣的那麼便宜,明擺著就是虧錢啊,賣一個虧一個,這還賺個屁的錢啊!
說到這裡,驚恐之主有些猶豫,畢竟他乾的事,不是那麼的地道。
“超市裡賣出去的東西,我可能會進行一點……小小的回收。”驚恐之主支支吾吾的說道:
“那些買了商品的顧客,在經過忘川河後,會失去它們之前的記憶。
我就帶著兩個詭將手下,在它們的必經之路上,提前等著它們。
額……你知道的,它們沒有用足夠的錢,購買它們想要的商品。所以迫不得已之下,我只能將它們手裡的商品,給回收了。”
陳木聽得滿臉流汗黃豆的表情,他終於知道,驚恐之主是如何賺錢的了。
先用低價的商品,把顧客兜裡的錢給騙出來。然後再在半路上打劫,把顧客手裡的商品再給搶回來。
無本萬利!
這麼新奇的打劫方式,陳木還是頭一次聽到。
而且能將打劫說的如此清新脫俗,驚恐之主也是個“文雅”人啊。
“那你為啥不直接搶錢?直接搶豈不是更方便,還能省去準備這麼多貨的麻煩。”陳木不解的問道。
驚恐之主不由得搖搖頭,嘆息道:“陳老闆你有所不知啊,在我們地獄,有些事也不能做的太過分。
要是打劫人類,那確實無所謂,只要有能力,想打劫多少就打劫多少,不會有詭來多管閒事。
但是打劫詭異就不一樣了。
大家畢竟同根同源,同為詭異,有些事不能做的太過分。像是去奈何橋的詭異,都會經過我這裡。
如果我明目張膽的,把每個詭異都搜刮一空,勢必會招來其他詭異的打擊。
我雖然是詭主級的強者,但是在地獄裡,還有比我更強的存在。我還是有些忌憚他們的。
雖然沒法做的太過分,但是該賺的錢還是要賺的。我就兜兜轉轉的,想到了這個主意。
表面上,我是一個有正經工作,開著一家超市的好老闆。背地裡,幹著打劫的活計。
如此一來,裡子面子都有了。
只是最近不知道什麼情況,那些買了東西的詭異,從奈何橋出來後,手裡都空空如也,什麼都沒了。
我那些商品,還真讓它們用三折的低價買走了,我也不知道哪裡出了問題。”
聽到驚恐之主這麼說,陳木有些尷尬的轉過頭去。
有句話怎麼說來著,英雄所見略同。驚恐之主能想到打劫,陳木自然也想到了。
驚恐之主想不到的是,陳老闆下手更黑,在那些詭異剛喝完孟婆湯後,就已經把它們搜刮一空了。
不僅如此,還把合同給改了,直接把那些詭異都給騙走了。
原來大家都是同行啊。
“東西丟了沒事,世界上有那麼多奇怪的事情,沒必要每一件都刨根問底。做詭啊,還是難得糊塗。”陳木尷尬的笑笑,讓驚恐之主別往這方面去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