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直到現在,陳木都沒捨得用這一機會,一直留著,等著最合適的物件。
(PS:契約第一次介紹詳見第八章)
當看到眼前詭尊級的飽飽時,陳木覺得,這一機會終於到了。
詭尊級,算得上如今最強戰力。
即使在對上詭道至尊,應該都有一戰之力。要不然曾經的地獄獵手,也不會威震地獄,是詭道至尊的頭號爪牙。
而且飽飽不是人形,沒有人類智慧,作為一隻貓,契約之後也容易交流。
再加上飽飽是隻初生的貓,沒有社會關係,像一張白紙。
長得也可愛,還懂得知恩圖報,就算是當成寵物來養,都是一件養眼的事情。
契約下來之後,還能避免被別人騙走,從此只屬於陳木一人。
陳木一通分析下來,覺得飽飽就是最合適的,契約詭異物件!
“我的契約名額,就給你吧。”
陳木摸著飽飽的頭,他已經下定了決心。
上一世時,陳木見過別人契約詭異。
契約詭異的方法很簡單,將兩者的血混合,在兩人周圍畫出一個圈。
只要兩人在圈中,站立超過十分鐘,契約印記將會完全形成。
不過契約印記的形成過程,會有點難受和疼痛。
即使是詭尊級的強者,也無法免疫這種疼痛效果。
陳木猜測,這是為了防止有人,趁著高階強者不注意,用戰鬥後流的血混合一下,在兩人周圍畫個圈。
如此一來,一個詭民如果運氣好,甚至能趁著詭尊不注意,偷偷契約一個詭尊。
這不是扯淡麼!
所以契約過程中,詭尊能明顯感覺到不適,這種不適會提醒詭尊,他正在被契約!
如果強者不是真心願意被契約,那麼這種疼痛的不適感,會迫使強者離開圓圈範圍。
什麼?你問如果是一個詭尊,逼著一個詭民簽訂契約,抓著詭民不准他離開,那詭民豈不是毫無反抗之力,只能乖乖等十分鐘,被強迫著契約了?
老鐵我愛說實話,如果真是這樣的話,那還是從了詭尊吧。
畢竟人家一個詭尊,契約一個詭民,不亞於霸道總裁愛上我。
說白了,十分鐘+契約的疼痛感,只是為了提醒強者,不要被有心人偷偷契約了。
陳木看著飽飽,他看到旁邊的貓薄荷。
相信有著貓薄荷的幫助,自己能成功吸引飽飽十分鐘。
“茶茶。”陳木對著廚房喊道。
幾秒鐘後,茶茶答應著小跑了出來,臉上還沾著奶油,“怎麼了陳哥哥?”
“幫我照顧一下飽飽,我準備契約它,成為我的專屬詭寵了。”
陳木說著,指著還在睡覺的飽飽。
茶茶瞪大了眼睛,她沒想到陳哥哥這麼久沒用的機會,今天要用在飽飽身上了。
不過略微一想,茶茶也完全能理解。
換做是誰,都眼饞一個詭尊級詭寵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