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當時手機壞了,只有身份證,他的病情根本等不起,我只能根據程式,申請醫院給我授權,對他做了截肢術,目前手術順利,命差不多是保下來了,如果沒有其他臟器的損傷的話,估計很快就能醒來。”
“對不起,我能力有限。沒辦法做到在這樣的情況下,又要救命,又要治病。”
看到了這個照片,正情緒十分憤怒的兩個人,都沉默了下來。
最後還是他們的兒媳婦兒醒了,她大概四十多歲的年紀,此刻頭髮十分凌亂,穿著的衣服和褲子上都還有泥巴。好像是剛從地裡或者田裡趕來的,連衣服都沒來得及換。
她抓著陸成給來的手機看了看,然後又看了看陸成拿來的資料,堅定地說:“你們沒有經過我的同意,就給我丈夫做了截肢術,你們就是違法的,我要去告你去。”
“我丈夫的腿都沒了,他以後工作怎麼辦?你們這是違法的,你們醫院在違法操作,把我老公的腿,在任何人都不知情的情況下給截了。”
就一副不肯簽字的樣子。
“對,你們沒有經過我們簽字就做手術,是違規的,你們這是在殺人。”老頭和老婦人也開始吆喝起來。
這是陸成沒預料到,但是也只能稍微苦笑了起來。
但凡這幾個人,稍微多讀點書,稍微多在網上查一下,可能都不會這麼吵鬧了。他丈夫這屬於急診,在危及生命情況下,醫院在無法聯絡到家屬的情況下,授權做的手術,屬於緊急搶救避險。
在為了搶救生命的時候,在醫療機構沒有在患者當時病情情況下,形成過度醫療或者過度損傷的時候,那麼可以先搶救,後尊重患者的知情同意權,這是受法律保護的。
陸成直接退去了手術室內,手術室的幾個保安就頂了上來。
推拉幾下,老婦人和中年婦女還要在那裡大喊大叫,一副你敢動我我就撞死在這裡的樣子。
然後保安就報警了。
最後三個人都以危害公共安全罪給帶走了。
法律明確規定,在醫療機構、學校等公共場所,危害或影響公共場所的正常秩序以及做可能傷及他人性命的事情,是違法的。
手術室裡的病人不乏有危重病人,是那種可能受到了大聲尖叫刺激就馬上被送走的情況,這也屬於剝奪他人的性命。
當然,三個人被帶走之後,沒過一會兒,就又直接放了回來,畢竟他們這也屬於特殊情況,並沒有造成特別惡劣的後果,予以口頭教育,並且在三人都保證不在醫院內大喊大叫之後,就被放了回來。
想來也是考慮到他們的兒子現在還需要有人照顧。
出了警察局,看起來頗為精明的老頭子就說:“不行,這樣不行,家引的腿,不能夠就這樣被醫院白白給切了。以後家引沒法工作了,腿也沒了,怎麼養孩子啊。”
“必須要醫院裡賠一筆錢。來的時候我就問過了,現在在醫院裡鬧如果不行的話,就去告,一告不成,就二告,就算是告到京都去我們也要求告。”
“醫院裡必須要賠一點錢給我們。”
老婦人滿臉糾結著說:“道理是這個道理啊,可是家引也是人家醫院救了的啊,咱們現在錢都還沒交。人家就給做手術了,咱們這麼做,是不是有點太虧心了啊?”
“那以後兩個孩子怎麼辦?就靠珠香一個人能養活嗎?”老頭在那裡大罵著,“你要心軟了就回去,別跟我們去醫院了。湘雅二醫院生意這麼好,不差給我們賠的那點錢。”
“那是他們的九牛一毛,我們是要靠賠的錢生活的。”
珠香,也就是那個婦女,此刻滿臉都是糾結。她說:“爸,你要去你自己去。剛剛人家警察就都講了,醫院那是治病救人的地方。不是我們胡鬧的地方。”
“家引殘廢了要賠錢,也要去找撞他的人賠,你還想找醫院幹嘛?是不是想從醫院裡賺一筆去還你欠的債?”
“我是不會跟著你去醫院裡大喊大鬧的,你如果要去就自己去,但是我把醜話擺在這裡,您如果去了,那我就和家引離婚。”
“如果不是因為家引要給您還債的話,他也不至於這麼沒日沒夜的跑,這個家裡,我算是待不下去了,你的債,剩下的那部分必須要是老二去還,不然的話,我和家引離婚。你們家的這些事情,我一點都不想摻合了。”
聽到珠香這話,老頭當時就氣得全身發抖了:“你現在要和家引離婚?你對得起他嗎?啊,他沒日沒夜的跑車賺錢,不就是為了養你和家裡兩個孩子嗎?”
珠香很是固執地說:“我每年掙的錢,夠我和孩子的生活,錢去了哪裡,雖然家引沒說明白,但我心知肚明。”
“您是他爹,都不怕對不起他。我對不起他又算什麼?”
“只能說他這輩子命不好,有這麼一個爹,和一個偏心的娘!我也命苦,嫁給了你們這一家子。我現在後悔了,不行嗎?”
“你都把家引害得殘廢了,您還要怎麼樣?”
“真把他害死才行嗎?”
“我已經給我哥打電話了,我下午就去他那裡,你們愛怎麼樣就怎麼樣吧,我不管了。”珠香鐵了心一樣的,到了警察局門口就攔了一輛車,然後掩面流淚地就消失在了人流中。
剩下一對老人,老婦人在那裡手足無措:“老頭子你說這可咋辦啊,家引現在腿也沒了,珠香還要和他離婚,以後誰給你還債啊?老二嗎?”
“老二什麼老二,必須醫院也要賠一筆錢!不然日子沒法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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